行庭擬致函維穩委會 詢問去留

2014-06-05 10:45:3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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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行政法庭昨天(4日)召開法官會議,並準備致函國家維持穩定委員會,確定行政法庭法官委員會是否可以繼續履行職責,因為維穩委員會第11號公告宣布廢除2007版憲法,但保留關於皇權的第2部分即法院繼續存在。
 
行政法庭昨天的會議討論了法官委員會是否可以繼續履行職責,因維穩委員會第11號公告宣布廢除2007版憲法,但保留憲法第2部分關於皇權部分條款,同時讓法院可以繼續存在。
 
會議認為,行政法庭法官委員會依然存在,並可以繼續履行職責。但為了能更加明確,行政法庭將致函維穩委員會,以免發生控訴行政法庭法官的資格問題,因為行政法庭於憲法法庭裁決對任何機構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情況不同。
 
而行政法庭法官團隊內部對上述情況也存在分歧,因為行政法庭法官主席哈沙兀和部分法官認為,行政法庭是依照憲法第226條規定成立,既然維穩委員會宣布廢除憲法,那麼行政法庭也就不復存在。
 
另外一部分法官則認為,雖然沒有憲法,但成立行政法庭的法規依然存在,其中第3部分對行政法庭法官委員會產生和職責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即使是2006年政變後宣布廢除1997版憲法,但行政法庭法官依然可以履行職責,哈沙兀就是當時的法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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