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憲委出謀 挺維穩續掌權
2014-07-06 11:46:38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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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任立憲委員素集昨天(5日)表示,相信臨時憲法在制憲、立法院的產生、國家改革方面會做出明確的規定,而維穩委員會也不會做授利於己的事情。即使臨時政府上台執政,維穩委員會依然有必要存在,以便保障解決國家問題工作的持續性。
素集表示,臨時憲法屬於在正式憲法頒布之前對國家管理通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方面做出相應的規定,所以臨時憲法必須明確規定正式憲法要如何制定。而國家管理方面必須要按照制度和法規進行,同時還需要符合國家行政管理制度,因為行政管理制度對總理、內閣部長的職權有具體的規定。雖然維穩委員會目前行使內閣職權,並由每個部的常務次長行使部長職權,維穩委員會主席就如同總理,但在具體方面還不夠明確,所以必須出台臨時憲法,以便成立內閣和任命總理行使國家管理權,從而符合各項法規制度。
素集表示,臨時憲法必須規定要有立法院以便開展審議立法工作,因為不可能長時間以維穩委員會命令的方式來行使管理權,尤其是涉及到部分敏感法規,例如預算法案、職權職責等條款都應該在臨時憲法中做出明確的規定。如果維穩委員會希望在第2、3階段進行國家改革,應該把國家改革的目標寫進臨時憲法,包括由哪些機構、具體人負責落實國家改革事務。此外正式憲法如何產生,起草人、頒布實施的依據等在臨時憲法中也必須明確作出規定。
素集表示,維穩委員會的命令是有法律約束效力的命令,但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問題,必須在臨時憲法中對維穩委員會的各項命令進行認可。因為這一次政變之後主要是為了推動國家改革,與以往的政變有所不同,所以必須對負責國家改革的單位作出規定。而遴選立法委員會應該不會明確作出規定,而是由維穩委員會來決定。但是他相信維穩委員會不會為了自身的利益在遴選立法委員方面作弊。至於臨時政府上台之後,維穩委員會依然有必要存在,目的是為了確保各項工作的持續性,只不過是要看以什麼樣的方式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