穎拉能否出國 空總:法院決定
2014-07-19 10:48:4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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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國家維持穩定委員會副主席、空軍總司令巴金上將昨天(18日)稱,維穩委員會仍會保留批准前總理穎拉赴歐旅行和美國的決定,但其能否如期出國旅行,將最終取決於法庭的裁決。
巴金上將表示,他現在亦不能肯定在肅貪機構將穎拉起訴至法庭後,她是否可以如期離開泰國,但維穩委員會仍然會保留批准其離開泰國赴歐旅遊的決定。據悉,穎拉定於今晚啟程前往歐洲和美國旅行,她的兒子也將隨行,由於穎拉對肅貪委員會的裁決公開表示不滿,各方懷疑她此去是否會一去不回。
維穩委員會發言人雲泰上校表示,維穩委員會對穎拉出國旅行20天的准許仍舊有效,因為依照肅貪委員會的法規,在裁定當事人涉及舞弊行為後,應該在做出裁定的14天內送至最高檢察院審核。若最高檢察院認為證據確鑿,可在肅貪委員會送交資料後的30天內,向法庭對涉案當事人提出刑事起訴。若當事人被起訴之後仍有出國安排,則由法庭裁定是否准許離境。無論是維穩委員會還是肅貪委員會,都無權在法庭沒有決定審理之前禁止當事人出境。
此外,最高檢察院發言人挽猜表示,檢方也無權禁止或請求法院下令禁止嫌犯出國。但如果檢方已向法院起訴,則可把禁止嫌犯出國作為其保釋的條件之一,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是否允許嫌犯出國。而維穩委員會批准穎拉出國這是維穩委員會的權利,至於檢方將在30天內完成肅貪委員會提交的調查和決議資料,目前肅貪委員會正在向檢方轉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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