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存爭議 吞宋鐵路遲遲未上馬
2014-07-21 11:15:0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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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洛坤府政府辦事處負責人頌集昨天(20日)召開吞宋市政府代表、泰國鐵路局吞宋區負責人及鐵路工程承建企業代表聯合會議,討論解決吞宋商品集散中心鐵路工程管理運營無法啟動問題。鐵路局吞宋鐵路段負責人則喊出1800萬銖鐵路營運管理費的高價碼。
頌集表示,興建通往吞宋鐵路工程預算投資3081萬9000銖,屬於2012年度預算當中南部地區泰國灣一方各府發展南部商品集散中心計畫,目的是把吞宋市發展成為南部商品集散中心,以滿足東盟經濟共同體,以及泰、馬、印尼三國經濟區商品集散的需求。承建吞宋集散中心鐵路的公司已經交付完工工程第一、二、三期和第五期工程,剩下第四和第六期工程於今年6月18日完工交付。但是驗收委員會卻遲遲不對鐵路工程進行驗收,理由是需要等到國家鐵路局批准在該鐵路運行火車之後,才能對鐵路軌道的堅實度和達標情況進行驗收。
國家鐵路局吞宋鐵路段負責人乃薩指出,目前國家鐵路局還沒有批准連接通往吞宋市的火車運行,因為存在3個方面的費用需要落實,包括:1、運行火車協議費用55萬銖;2、運行火車30年所需的管理費1800萬銖;3、維修工人方面的費用2萬8700銖。
頌集表示,按照預算編列使用規定,洛坤府沒有權力編列預算以發展吞宋市商品集散中心,但是興建上述鐵路工程已經完工,所以該府必須把所有的鐵路資產移交給鐵路局管理。所以鐵路局不應該收取運營火車的管理費,所以希望吞宋市與國家鐵路局做進一步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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