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4死血案 鄭捷求處死刑
2014-07-22 10:41:1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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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系新北報導】台北捷運車廂隨機殺人案,新北地檢署昨天將東海大學二年級學生鄭捷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檢方依據台大醫院所作的精神鑑定,認定鄭捷犯案時並沒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但有反社會、自戀的人格特質,犯行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手段凶殘,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
理著平頭的鄭捷,穿著黑色POLO衫,昨天從新北地檢移審到新北地院,接押庭上,他的話很少,對於法官訊問,他不時抖腳、低頭沈思或盯著眼前的電腦筆錄看。
法官問他是否認罪、起訴有無意見等,他只說「是」、「知道」及「沒意見」。當律師請書記官逐字修正辯護內容的字句時,他還笑得發抖。
鄭捷多次自白國小就決定要殺人。檢方調查認定,鄭捷因國小時與2名女同學糾紛而立下殺人報復誓言,雖然現實上難以殺害2名國小女同學,但鄭捷認為既然已發誓殺人,就應貫徹,決定以同等困難嚴重的隨機殺人作為替代,因此在5月21日犯下北捷大規模隨機殺人案。
21歲的鄭捷,今年5月14日與李姓國中友人相約21日共進午餐,事先告知將要殺人,15日又傳訊給陸姓國中友人:「下星期三放學時間別搭地下交通工具,我要動手了」;2人均以為國中老友又在開玩笑,沒有當真。
5月21日上午,鄭捷北上與李見面閒聊網路遊戲後,到超市購買鋼刀,下午3時許進入北捷江子翠捷運站;他先測試各站行車時間,搭乘到國父紀念館站,再搭回往江子翠站列車,並在列車過龍山寺站時動手殺人,4分鐘內造成4死、22傷。
案發後他承認就是要殺人,對象未經挑選,見人就殺,因為想要被判死刑,所以上捷運多殺幾個人。
偵查中,鄭捷冷靜認罪,始終表示「現在要念書,以後還得工作,我不想過這麼累的生活,又不敢自殺,決定殺人求死」;他自認「死定了,請律師沒有用」,迄今沒有請律師辯護。
檢方指出,鄭捷殺害4名死者時間,僅用了56秒;接受醫院鑑定時,鄭捷還表示對於能夠主宰乘客命運感覺得意,就算殺累了,鄭捷仍故意以「鬧」的心情,連續衝向旅客,因為「逗著他們好玩」。
檢方表示,鄭捷犯案造成社會集體恐慌效應,民眾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上隨時處於警戒狀態,引發模仿效應,而鄭捷迄今毫無悔改,從未致歉,甚至自承「我不會後悔」、「難以保證將來不會出現殺人誓言」,因此求處死刑。
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王怡今、劉繼蔚等2名律師為鄭捷辯護,鄭捷說,「不需要這麼多律師」。律師主張,鄭捷目前能去的地方只有牢獄和地獄,依現今社會氛圍,他無處可去,希望法院停止羈押。
合議庭認為,鄭捷涉犯重罪及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鄭捷聽到裁定結果,面無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