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批准12項滯審法律

2014-07-23 10:18:5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國家維穩委員會於昨天(22日)公布第103份公告,對原第97份公告的內容進行修改,僅要求媒體加強自我約束,並為民眾提供切實可信的新聞內容。同時,維穩委員會還批准了12項法律草案,將提交未來成立的國家立法議會審議。
 
在維穩委員會於本月18日頒布的第97份公告中,規定媒體必須配合維穩委員會頒布的法規,禁止傳播不實新聞或能引發誤解及抨擊維穩委員會工作的內容。但在昨天最新頒布的第103份公告中,對原第97份法規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包括取消原第97份公告中的第2(3)條款內容,原內容為禁止對維穩委員會的工作發表不正確評論,或發表有詆毀維穩委員會聲譽的新聞內容。修訂後的內容為要求媒體加強自我約束,向民眾提供確實可靠的新聞內容。
 
此外,維穩委員會發言人團隊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指維穩委員會核准了12項滯留已久未獲國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包括促進媒體安全與發展條例、國際空運管理條例、肉類食品安全條例、維護個人資訊安全條例、農用耕地管理條例、人壽保險行業管理條例等。維穩委員會還准許國營的曼谷大眾運輸局(公車局)貸款44億銖,用於改善運輸條件,並購買3500輛以天然氣為能源的公車。
 
維穩委員會主席巴育上將還對近期在多個國家頻繁發生的熱帶季風及颱風災害表示擔憂,要求國內自然災害防禦機構加強戒備,內政部、防禦中心、軍警及各地機構都要做好災害隨時可能發生的應對準備,尤其是要防範暴雨來臨時的嚴重積水問題。
 
关键词:法律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