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立法議員須申報財產

2014-08-15 13:45:4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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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肅貪委員會昨天(14日)就國家立法議員是否需要申報財產問題做出決定,確定立法議會必須申報財產與負債資料,已有所持股份者也無須進行轉賣或轉讓,因為臨時憲法並沒有做出相應限定。
 
肅貪委員會秘書長訕森指出,肅貪委員會全體委員經過審議後確定,立法議員履行的職責類同於上議員與民代,因此理應參照肅貪法第32條款對上議員與民代做出的規定,向肅貪委員會及社會公布個人真實的財產與負債狀況,而申報日期應該是在正式擔任立法議員後的30天內,也就是在8月8日至9月7日期間。
 
訕森指出,不同的是肅貪法禁止上議員或民代持有國有企業的持股,或在擁有政府專營權的公司中持股,但立法議員則不再此項禁令之內,因為依照臨時憲法並沒有對此做出特別限定。肅貪委員會已經開始接受立法議員的財產申報,也準備在立法議會會議場合,就申報財產的手續與細節對立法議員進行詳細說明。
 
此外,國家立法議會議長蓬碧表示,立法議會目前還沒有確定第二次會議的日期,因為要等皇上陛下御准立法院主席及副主席的人選,因此還無法確定15日能否召開第二次會議。一旦獲得皇上陛下御准後,立法議會可以立即召開第二次會議,並安排日後的相關審議議程。目前只能就立法議會涉及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先期擬定,以及立法議會日後需要列入緊急審議議程的議案進行準備,其中也包括維穩委員會希望盡速審議的2015財政年度預算議案。
 
立法議會副議長素拉猜指出,立法議會第二次會議估計要等到下周或18日才能召開。立法議會會議首先將審議政府2015年度預算案,並成立審修委員會,成立立法議會協調委員會。本月的最後一周應該可以投票選舉臨時政府總理,以及審議11部法規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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