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塔滇碼頭攤販 推遲驅逐

2014-09-05 18:16:3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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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曼谷市長顧問主席汪洛博士日前在市政府辦事處會見塔昌-塔滇碼頭攤販代表,就攤販代表要求市政府推遲整頓該碼頭街區攤販業者措施進行協商,並由著名高僧鑾甫菩塔易沙拉法師作為仲裁協調人。經過協商後,曼谷市政府同意延遲對該街區的強力整頓措施,從原訂的本月20日起強力整頓驅逐,改為推遲到今年11月20日,但要求攤販業者遵守14條約定。
 
市長顧問主席指出,市政府與攤販業者代表達成協調,為攤販業者尋求新的擺攤營業地點提供緩衝機會,但業者必須遵守14條約定如下﹕1、業者在每天擺攤結束後必須立即打掃清潔衛生﹔2、不得破壞公共財物﹔3、不得以「傳統生活方式」為理由出租攤位﹔4、不得對顧客進行欺詐和佔便宜行為﹔5、必須無條件接受官方規定的各項營業規則﹔6、必須共同維護攤販業者、顧客及行人的安全與權益﹔7、不侵佔交通路面,不在人行道上停車妨礙交通﹔8、進行商品類別分區管理﹔9、不得把攤位經營權轉讓給任何人,包括親戚或者其他個人﹔10、如果業者不打算繼續營業,則把攤位所在區域交還給官方﹔11、讓工作人員隨時能到該地點檢查,沒有任何條件﹔12、攤位整理必須具備一定的秩序,不妨礙交通﹔13、協助官方進行環境管理,保持整潔,對於違章者進行舉報﹔14、所有攤位業者必須嚴格遵守以上的協議,並共同負擔責任。
 
曼谷市政府按照以上的協議,同意延遲兩個月推動嚴格整頓措施,從9月20日起直至11月20日。如果有任何業者違反以上14條規定,曼谷市政府有權立即取消以上協議,並立即要求攤販業者遷出塔昌和塔滇碼頭街區,遷往市政府規定的新擺攤點,包括貼衛市集、第二皇家田市集、巴差尼衛市集以及叻布拉納市集,使恢復當地街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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