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員財產申報 10月3日截止

2014-09-18 12:17:4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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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肅貪委員會確定新內閣成員必須在10月3日前申報財產,正式公布日期為11月2日,部分內閣部長也承諾會在規定日期內遞交財產資料。
 
肅貪委員會副秘書長瓦拉維昨天(17日)向內閣成員說明肅貪法內容,以及申報財產與負債資料的基本程序。依照肅貪法條例,內閣成員必須在上任後30天內,以及卸任後的30天內向肅貪委員會呈報財產與負債資料,申報範圍包括內閣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而本屆政府內閣成員必須在10月3日前申報財產,經由肅貪委員會的核查後,將在11月2日向社會公布。截至到目前,尚未有內閣成員提交相關資料,其中也包括政府總理巴育上將。
 
瓦拉維還表示,除本屆內閣成員之外,獲得本屆任命的政府各部常務次長、廳局長、三軍高級將領等,也要遵照規定在上任的30天內提交財產及負債資料。
 
據悉,昨天與會聽取肅貪委員會說明的共有1 0名內閣成員,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威沙努出席了會議,並轉達巴育總理的指示,要求所有內閣成員必須依照肅貪委員會的規定,在限定的日期內如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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