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燈節將至 曼谷嚴管放孔明燈
2014-10-16 10:01:0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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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市長秘書汕亞昨天(15日)表示,一年一度的水燈節即將來臨,由於往年該節慶期間頻繁傳出因放孔明燈而引發公共災害,因此,曼谷市政府下令50個地區辦事處加強放孔明燈行為管制,避免引發意外事故。
汕亞指出,在曼谷市政府相關部門召開會議就水燈節期間預防和減少公共災害問題進行討論後,曼谷市長素坤攀親王向他本人下達指示,就現有的水燈節期間放孔明燈行為加以管制的相關法律條款進行研究。
針對此事,曼谷市政府已經向管轄內50個地區主任系下達命令,利用職權在意外事故高發地點勒令禁止放孔明燈,
加強預防與減少公共災害。這些意外事故高發地點包括大皇宮附近、拉瑪八大橋、高樓集中區域以及民眾社區等。地區負責人可以根據以下法律條款對違者加以處罰:
1、1992年公共衛生管理法指出,地方負責人有權制止放孔明燈以及兜售孔明燈行為,放孔明燈屬於滋擾行為,因其發出的聲音、煙霧、味道以及火焰均會對他人造成影響,違者將面臨拘禁不超過1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銖的處罰;
2、1992年維護整潔與國家秩序法明確規定,禁止在公共場所售賣孔明燈;3、1914年地區管制法規定,禁止存在可能會帶來危險和違法的行為。
汕亞說,在水燈節前後放孔明燈問題已經持續多年,長期解決問題的辦法應該由曼谷防災減災辦事處與相關部門展開磋商,聯繫外部政府機構例如交通部、泰國機場管理公司、泰國航空無線電公司等,由中間政府機構草擬及出台法律,對全國各地區的放孔明燈行為加以管制。對此,曼谷市政府正處於法律研究階段,以更有效的在地方實施管理。
关键词:曼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