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柬盜竊者 泰軍被批過激
2014-10-27 12:06:5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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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柬埔寨指責泰方軍人在素輦府過激槍殺涉嫌盜竊摩托車的柬埔寨籍人士,陸軍總司令鄔東德上將昨天(26日)下達指示嚴查,約束軍方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許可權。
陸軍總司令部發言人雲泰上校表示,柬方向泰國送達外交公文,抗議有泰方軍人在素輦府過激槍殺涉嫌盜竊摩托車的柬埔寨人,陸總鄔東德上將已下令駐守在邊境地區的軍方人員嚴格遵守執法許可權,在涉外事件的執法過程中遵守國際法規。在必須使用武器的情況下務必採取謹慎的態度。
雲泰上校強調,軍方對軍人使用武器問題具有嚴格規定,同時也希望柬埔寨方面理解泰方軍人有維護社會安定的執法許可權,尤其是有責任制止不法之人對他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根據軍方的初步核查,的確是盜車嫌犯持槍反抗,才引發了泰方軍人的還擊。泰國軍方將邀請柬埔寨軍方人員到實地進行勘察。
而來自媒體的報導,在本月23日有兩名柬埔寨人非法越境,並涉嫌偷盜當地人的摩托車,在軍方人員上前盤查時,對方首先對泰方軍人開槍射擊,雙方經過5分鐘的槍戰後,有一名柬埔寨人中彈死亡,另一人被拘捕。
此外,雲泰上校還表示,此前發生的有軍人持隨身槍械進入普吉府法庭辦公區域事件,經過核查是出於誤解,該名軍人並非是有意滋事或對司法的不尊重,此後再出現類似誤解完全可以解釋清楚,畢竟軍人也是政府公務系統人員,依照職務隨身佩槍也符合法律規定。經調查發現,當日該名軍方負責人是到法庭與相關負責人協商整頓海灘秩序,以及加強對當地自然保護區的安保等問題,但鑑於隨身持有佩槍,與法庭負責人在辦公區的建築物外進行磋商最為妥當。而依照軍人習慣,也不太可能在與其他部門進行公務磋商時將槍械交由他人代為保管。對此,軍方已向法庭做出了解釋和表達歉意,證實該名軍人無輕視法庭或藐視法規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