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穎拉案 立法議會決受理
2014-10-30 11:35:50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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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國家立法議會議長蓬碧昨天(29日)表示,立法議會已接受國家肅貪委員會對前總理穎拉涉嫌在大米典押計畫實施過程中,給國家造成約5000億銖巨額經濟損失失察之責,而請求罷免穎拉的動議,並將其列入11月12日立法議會的審議日程。
蓬碧指出,已交由立法議會秘書處將罷免前總理穎拉議案列入會議日程,具體審議日期定在11月12日,而此項議案是國家肅貪委員會針對穎拉在大米典押計畫舞弊案中涉及的瀆職行為提交的罷免訴求,並於本月14日向立法議會正式送達的相關資料。
根據肅貪委員會得出的結論,穎拉涉及違反2007年版憲法第178項條款、公務員管理條例第11項條款以及肅貪法第58項條款等內容。理應交由上議院或立法議會對其違規行為進行審議,包括是否依法罷免其擔任的職務。
蓬碧說,他和立法議會有關議員仔細研究了長達數百頁的相關文件和肅貪委員會的請願書,並得出結論認為,盡管2007年版憲法已在5月22日被廢除,但根據國家行政管理法規,以及肅貪委員會對政府官員相關行為規範,肅貪委員會對穎拉的罷免請求仍然是有效的,國家立法議會也有權受理並審理此案。
蓬碧表示,他已著令將肅貪委員會的罷免請求列入11月12日舉行的特別會議之議程,而罷免請願書的副本亦已送達穎拉和國家立法議會所有議員。
根據泰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肅貪委員會罷免穎拉的罪名成立,對其最輕的處罰可能是禁止從政5年。
而於本月19日獲得國家維穩委員會批准再次出境的穎拉,於近期頻頻通過網絡曬出與其兄長塔信、兒子境外遊玩的照片,根據維穩委員會透露,穎拉此次提交的離境申請並未明確其具體的返泰日期。
此外,國家立法議會發言人稱,立法議會將在11月6日討論是否罷免前國會議長頌薩、前上議長尼空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