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天燈屢禁不止 交部強硬執法
2014-11-01 13:03:10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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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交通部長巴金空軍上將昨天(31日)表示,再次強調水燈節期間禁止放煙花以及孔明燈,嚴格防範因此引發的空中危險和隱患。
巴金上將指出,每年政府都三申五令禁止在水燈節期間飄放孔明燈和燃放煙花,預防空中危險事故,但民眾以及相關組織屢教不改,尤其是北部地區,年年舉辦大型的放天燈活動,邀請民眾及遊客飄放孔明燈,漫天飛舞的場面雖然很壯觀也很浪漫,但因此導致許多航班不得不臨時改變航線和飛行時間,對於乘客和航空公司來說都非常危險。為此,交通部不得不採取強硬手段,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放煙花和孔明燈,並明文規定處罰方式。該做法獲得國家維穩委員會的大力支持。
他還指出,根據規定最高處罰罰款為10萬銖,而為了能夠長期有效解決該問題,交通部還會繼續推行改編1954年的航空安全法律,更加明細危害航空行為以及處罰方式。根據統計發現,放孔明燈和煙花的問題逐年加重,僅2013年11月就收到申請放孔明燈累計數量達1萬2086盞,並有1441個航班報告看到孔明燈出現在天空中。為預防空中危險隱患,交通部在進行安全宣導的同時,還建議航空公司盡量避免清邁航線,甚至減少飛往清邁機場的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