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高利貸危機 財部推奈米貸款
2014-11-03 10:26:1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財政部長頌邁表示,財政部已經將非正規金融機構高利貸問題解決方案提交副總理比迪亞通親王審議,主要是通過批准由民間公司開展奈米貸款(Nano Finance)業務為模式,具體由內閣研究拍板。
頌邁表示,相信奈米貸款方案的實施效果將比針對小商販進行的小額貸款方案(Micro Finance)更加好,存在多數金融機構不願參與小額貸款方案,因擔心風險過高的問題,盡管小額貸款方案的貸款年利率為28%,相比微小額貸款方案的年利率36%要低。
財政部常務次長朗申表示,此前財政經濟辦事處已經提出過讓民企經營小額貸款或超小額貸款業務,但當時因一些法規條件限制而沒有繼續推動。現在上述想法在法規經過調整後,為民企經營小額貸款業務提供了方便,即形成奈米貸款方案,同時相關的監管辦法也基本形成。
最後的結論是擬開放讓民眾進行小額貸款業務,直接由財政部負責監管,由財政部管理審批符合資格民企和發出相關的經營資格許可文件,而有意進行小額貸款業務經營的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註冊資金金額須在1000萬銖以上。關於允許民企進行小額貸款經營的方案一經內閣批准,財政部就可實施,估計最快今年底前就可推動,因已經不再需要進行法規修改或立定新法規來支持該項經營活動。
最後的結論是擬開放讓民眾進行小額貸款業務,直接由財政部負責監管,由財政部管理審批符合資格民企和發出相關的經營資格許可文件,而有意進行小額貸款業務經營的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註冊資金金額須在1000萬銖以上。關於允許民企進行小額貸款經營的方案一經內閣批准,財政部就可實施,估計最快今年底前就可推動,因已經不再需要進行法規修改或立定新法規來支持該項經營活動。
正在催生的奈米貸款的模式中,規定每例客戶的最高放貸額度不超過10-12萬銖,主要針對低收入和收入不穩定群體。財政部努力推動建立奈米貸款,取代之前運作不成功的小額貸款方案,此前財政部指示由國有專業銀行負責小額貸款方案的操作,以努力代替非正規金融機構的高利貸款。同時泰國央行鼓勵商業銀行參與小額貸款方案的努力也沒有成功,因商業銀行評估此類貸款風險大而無意參與。
財政部也承認此前小額貸款方案推動困難,雖然商業銀行對零售客戶的貸款審查可進一步放寬門檻,畢竟高風險因素仍令商業銀行望而卻步,如進行小額貸款操作,在沒有抵押物和無擔保人的情況下,商業銀行仍要堅持相關的授信原則和仍會按規定審查收入流水賬目情況。這樣多數客戶不能通過銀行授信資格審查,銀行本身也不敢放寬條件去發放小額貸款。
泰國央行研究財政部擬批准民間公司經營奈米貸款業務方案後,認為向社會低收入階層發放小額貸款不會推高家庭債務水平,反而可長期地解決非正規金融機構的高利貸問題,但同時表示,泰國央行不對此領域擔負監管的職責。
泰國央行發言人吉拉貼表示,財政部擬批准奈米貸款經營,以專營貸款金額不足10萬銖的小額貸款業務,讓依靠非正規金融機構高利貸款來源的民眾可以申請貸款,從而可以逐步解決非正規金融機構的高利貸問題,央行意見認為此操作不會推高社會家庭的負債水平。因經營微小額貸款的公司本身並非金融機構,其發放貸款的資金來源需要向商業銀行借貸獲得,以開展具體的小額貸款業務,其資產抵押、風險因素等規定由提供資金來源的商業銀行負責審查和控制。
允許民間公司經營奈米貸款以長期地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高利貸問題進行解決,讓財政部可掌握貸款客戶數量情況和在各府治的分布情況等。同時還可有效地控制小額貸款利率水平,防止過分的高利率損害客戶的利益和對客戶不公正的問題。至於小額貸款年利率定為36%是否合適,央行認為此利率水平可以接受,因小額貸款發放風險比商業銀行的零售客戶要高。不過,批准奈米貸款經營及監管不在央行直接負責職能。
財政部常務次長朗申表示,為了吸引民間資金參與到正規體制內的奈米貸款方案,財政部制定了相關鼓勵措施,奈米貸款的年利率原規定為36%,現設定為32-36%的區間;原規定每個客戶最高貸款不超過10萬銖,現將最高額度限為12萬銖;同時給予參與奈米貸款經營的民企享受經營收入減半申報所得稅優惠。至於民間設立專門經營奈米貸款業務公司,財政部認為不會給廣泛民眾帶來風險影響,因為此類公司不設有存款業務。而且估計奈米貸款公司對放貸客戶有所認識,對客戶信用有所了解,或者可增設提供擔保人規定也可行。同時,獲批準經營奈米貸款業務的公司必須在批准的區域經營,不允許跨區域經營。
关键词: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