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法草案 內閣審議通過

2014-11-19 08:57:1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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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商業部稅務廳廳長巴頌昨天(18日)表示,內閣會議批准遺產稅條例草案,但免除5000萬銖以下贈與和遺產稅。預計還需要6個月的時間才能真正實施,因為還需要在3個月內提交國家立法議會審議,同時也要給予民眾調整適應的時間。至於避稅者將受到40萬銖罰款和有期徒刑兩年的重罰。
 
巴頌表示,內閣會議昨天審議遺產稅、民眾贈與稅法律草案,繳納遺產稅是指贈與者死亡之後繳納,但是低於5000萬銖則不必課稅,超過部分按照不超過10%的比率繳納。繳納遺產稅僅僅是登記再案的財產,例如股票、存款、債券、房屋、土地等,價值按照當前的市價評估。至於珠寶、黃金、現金及其他非正式股票則不包括在需要繳納遺產稅的目錄中。
 
巴頌還表示,免除5000萬銖以下遺產稅是對中產階層的照顧,至於超過5000萬銖的遺產畢竟屬於少數人,而且屬於高收入階層。
 
至於免除繳納遺產稅個案包括,在遺產稅法頒布之前去世,估計遺產稅法頒布實施至少還需要6個月的時間,因為需要提交立法議會審議,這需要3個月的時間,遺產稅審議通過之後需要給予3個月的時間讓民眾調整適應。從丈夫、妻子一方繼承遺產也不必繳納遺產稅,因為屬於結婚雙方共同財產。

繼承的遺產可以減去負債之後核實納稅金額,繼承遺產可以申請延後納稅時間5年,但是超過2年可能需要加收部分手續費。至於從父親繼承3000萬銖,母親繼承4000萬銖,並不是加起來按照7000萬銖加以核算,收取超出的2000萬銖的遺產稅。把財產捐贈給基金會或慈善機構不必納稅,而目前轉移資產到國外或者成立基金會的情況很多,所以內閣要求財政部向廣大民眾加以說明,並出台附屬法規16部,以免除相應部分的遺產稅。
 
國務院副發言人訕聖少將表示,內閣通過遺產稅法並責成稅務廳制定具體的細節,對於父母過繼給子女不超過1000萬銖的房產等不必繳納遺產稅,祖輩贈送給孫輩財產不超過1000萬銖也不必納稅,超過部分按照5%納稅。
 
副總理威沙努在會議上指出,遺產稅可能會引起部分人的不滿,並改變一些人的存儲習慣,甚至轉移資產到國外,變換成其他不必納稅的資產。
 
此外,訕聖少將還說,出售庫存大米方面,內閣就肅貪委員會追究穎拉政府問題進行討論,並發文給肅貪委員會了解目前政府倉庫內的大米是否屬於證物而不能動用,需要等到案件結束之後才可以出倉。目前肅貪委員會已經明確回覆,肅貪委員會對倉庫內大米的質量並不在意,所以不能視為證物,現政府可以拿來出售換取資金償付大米典押款。如果繼續留在倉庫內只會導致價格更加下滑。而每次出售的大米數量只要通報肅貪委員會即可,以作為案件資料。
 
對於橡膠問題,只要獲得銀行的貸款,就可以在橡膠價格合適的時候出售,將不視為違法。
 
关键词: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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