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宣導新年送禮不送酒

2014-12-25 11:25:1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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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衛生部促進國民健康基金會開展「送酒等於送悲傷」新年禁酒宣導,呼籲國民新年送禮不要送酒,以免極樂生悲。據悉,61%的民眾支持不以酒類飲料作為新年禮物,因為根本就是把罪惡送給其他人。同時在新年宴會活動中也不要喝酒,因為長假期間交通意外死亡率是平時的2.5倍。
 
促進國民健康辦、宣傳戒酒辦事處昨天(24日)聯合「送酒等於送悲傷」宣導活動,希望不要讓酒傷害到所愛的人,特別是在新年期間不要用酒來互相傷害。促進國民健康辦危險品控制中心主任班提醫師表示,今年通過諸多媒體來宣傳戒酒,包括擔心丈夫、不要開玩笑等內容,目的是通過網絡讓倡導大家不要把酒當做新年禮物。
 
他表示,從2013年研究結果顯示,有61%的人認為不應該拿酒當做新年禮物,因為根本就是把罪惡送給他人。而同時接到酒禮物的人也越來越少,2008年收到禮物中有酒的比率在30.5%,但是到2013年降低到7.7%。主要是因為大多數都不希望因為好心好意所送的禮物導致發生意外。同時也希望在節日宴會上不提供酒,各商販也嚴格遵守酒類管制條例。
 
戒酒宣傳辦負責人表示,世界衛生組織研究證實,有200多種疾病是因喝酒造成,包括意外事故、暴力、性侵犯等。而且假期期間意外事故死亡率是平時的2.5倍。
 
衛生廳廳長蓬特醫師表示,在氣候涼爽季節和新年期間會有企業通過各類啤酒吧和啤酒廣場活動來促銷,活動大多數以食物區和啤酒去組成,銷售各類啤酒,同時舉辦演唱會,有簡單的桌椅給顧客使用。為喜歡喝酒的人創造出冬天的氣氛。舉辦食物、啤酒、演唱會活動時需要經過衛生部審批,各地方行政機構有權加以控制和管理,舉辦方還必須遵照1992年頒布的公共衛生條例執行。
 
蓬特醫師還表示,每一次舉辦類似的廣場啤酒促銷活動都必須向有關單位申請,得到批准之後才可以經營,如果非法經營的話業者將受到不超過6個月有期徒刑,或者罰款1萬銖的處罰。而且未經批准的廣場啤酒活動往往都是聲音吵鬧,影響到周圍環境的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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