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度大手術 草憲推新方案
2014-12-29 13:20:1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草擬憲法委員會經過一周的討論,決定提出全新的國會議員選舉產生方式,如果獲得國家改革議會、立法議會及國家維持穩定委員會的普遍認同,將使泰國選舉制度出現「大手術」變革。草憲委員會主席巴翁薩強調,選舉制度大手術將有利於解決賄選,提升議員廉潔度,讓政治制衡機制更臻完善。
草擬憲法委員會在本月26日完成對新憲法中關於選舉制度、從政人員以及政治機構的框架制度,並總結出泰國未來議員選舉方式、國會議員組成初步內容,將提交改革議會討論批准,以進一步草擬新憲法文本。
之前傳出,新憲法將規定,國會下議院「民會」由450名民代組成,而最新決定的框架為民會由480名民代組成,其中250名為直選民,230名為比例制民代。至於上議院由200名上議員組成,通過遴選產生。
直選民代候選人必須事先申報財產、說明參選理念,而且參選時將不再使用號碼,而是直接在選票上寫參選人姓名,也就是不再使用抽籤決定參選人號碼的傳統方式。據說,這的選舉方式將增加收買選票難度。
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有權直接決定選舉日期,但不負責舉辦選舉過程,而選舉過程將由內政部或教育部負責進行,中選會將負責認證選舉,只有權亮黃牌(判決取消選舉結果,但候選人可重新參選。),無資格亮紅牌(判決取消選舉結果,且候選人不得重新參選並被禁止從政5年)。
新憲法將規定民代不必隸屬政黨,並能以「政治集團」名義參加比例制民代選舉,民代不遵守黨的決議,將不能被政黨「辭退民代職務」。
此外,新憲法將規定總理由民代投票遴選產生,在正常情況下,總理來自民代,但在發生危機狀態下,民會可以推選非民代外人來出任暫時總理。總理不能兼部長職務,也不能兼當民代。
新憲法還將成立國家道德大會組織,負責監督民代、上議員及內閣成員等政治家的行為,如果發現違法政治道德行為,則可啟動罷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