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擬修法 區分吸毒與販毒

2015-01-05 09:36:4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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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肅毒委員會秘書長沛蓬昨天(4日)表示,司法部長派汶上將要求肅毒委員會廣泛向各有關部門徵集意見,不再以持有毒品的數量進行定罪,因大多數涉毒者持有的毒品數量沒有超過50粒,目的是明確區分持有毒品以供吸食和販賣毒品罪行。
 
沛蓬表示,肅毒委員會作為司法部長指令收集修改毒品犯罪法意見的單位,本周將向各有關機構收集修改法律條文方面的意見,因為各部門目前執行與毒品的法規有多種版本,所以有必要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加以修改。
 
而初步修改是涉及處罰定罪的標準,因為大多數查獲的毒品案持有毒品數量沒有超過50粒,當中60-70%屬於持有個人所用以供應吸食,所以全部判刑關押並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應該採取強制措施,讓持有毒品數量少的罪犯可以不必到監獄服刑,而是在監獄外服刑。因為強制吸毒者到監獄服刑,反而與在監獄內服刑的大毒梟扯上關係,出獄後反而變成販毒集團的一份子。因此,有必要重新考量處罰標準。
 
此外,還將修改罪責方面的條款,例如把在邊境地區抓獲持有毒品的案犯,按照走私毒品入境的處罰標準,判處10-20年有期徒刑也存在不妥,因為有一些人持有毒品是為了自己吸食。
 
沛蓬還表示,估計本月內即可收集整理出各部門關於修改毒品法的意見,而聯合國、皇孫女殿下倡導的解決毒品問題思想,也符合上述要求。修改毒品法明確處罰標準並不是為了清空監獄內的犯人,因為修法之後也要會有相應的措施加以配合,目的是讓社會大眾相信,只要犯罪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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