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團體告捷運勝訴
2015-01-22 12:07:3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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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殘障人士團體控告曼谷市政府以及曼谷捷運BTSC公司未在捷運站提供殘障人士便利設施一案,最高行政法庭下達判決書,決定推翻初級行政法庭的判決,下令被告必須在一年內在高架捷運BTS各車站全面設置電梯等便利設施。對此,曼谷市政府表示,將投資2億銖在18個車站安裝電梯,強調這原來就是曼谷市政府的工作計畫之一,並不是因為遭到起訴才決定這麼做。
長期遭到殘障人士批評的曼谷高架捷運系統,在現有的23個車站中只有5個車站設置有電梯,殘障人士團體四處抗議陳情,終於獲得回應。最高行政法庭昨天(21日)下午1時半開庭宣讀殘障人士團隊控告曼谷市政府及BTSC公司案的判決結果,BTSC公司作為獲得BTS捷運運營特許權方,並未按照法律規定在車站上為殘障人士提供便利設施,最高行政法庭決定推翻初級行政法庭的判決,下令曼谷市政府以及BTSC公司必須在所有的23個車站內,全面提供便利設施,包括在每一個捷運車站設置電梯、殘障人士專用坡道以及道路指示牌等,同時還須提供輪椅放置專用空間。以上工作法庭強制被告必須在一年內完成,自判決書下達之日起正式有效。
最高行政法庭該指出,雖然原告方並不是按照法律規定在90天內向該法庭提出上訴,但由於原告方涉及人數較多,因此法庭按照最高行政法庭法規第52(2)項條款受理此案。
據悉,此前中級行政法庭曾於5年前駁回原告方上述指控,原因是法律不溯及既往,BTS施工合約於1997年起草,但內政部部級法規以及殘障人士康復委員會關於直接為殘障人士提供便利設施服務標準於2000年才實施並具有法律效力,因為殘障人士團體認為是法律技術問題,而並非大眾服務原則。
在獲悉最高行政庭的判決結果後,曼谷市政府副市長阿蒙表示,曼谷已經制定了計畫在每一個BTS捷運站上安裝電梯,而這也是依照曼谷市長改善殘障人士生活品質政策而執行,與政府各項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宗旨是一致的。
阿蒙指出,目前曼谷市政府已經完成了在自主管理下的捷運延長線11個車站的電梯安裝工作,至於BTSC的專營捷運線上的23個車站,BTSC已經完成了5個車站電梯的安裝,還剩餘18個。曼谷市政府決定自行在這18個車站內安裝72部電梯,平均每個車站4部,每部電梯的預算約為300萬銖,總預算超過2億銖。該項工程承包商的招標工作已經完成,依照計畫將可在明年底完成全部投入使用。
他還表示,BTS捷運施工伊始之所以沒有在車站內安裝殘障人士專用的電梯,是因為1992年的殘障人士法律沒有規定必須提供任何形式的殘障人士便利設施,隨後曼谷市政府也多次與BTSC方面進行協商在各車站進行安裝,但獲得的答案是與曼谷市政府簽署的專營合約中並未要求必須安裝電梯。因此曼谷市長素坤攀親王才決定由市政府自行安裝。同時他強調,曼谷市政府並不是因為接到法庭的強制性命令後才決定安裝電梯,這已經被列入市政府的工作計畫之中。
至於另一個被批評的捷運缺失是未設置廁所,曼谷市政府則尚未回應。
关键词:殘障團體告捷運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