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搶總統外交權 以色列不甩歐巴馬

2015-01-24 12:15:0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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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共和黨眾院議長貝納未和歐巴馬總統事先磋商,21日宣布邀請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訪問美國,在兩院聯席會發表演說,談伊朗核問題。共和黨主導國會兩院多數,似想「回敬」歐巴馬侵犯立法權,以行政命令發布移民改革;但國會侵犯總統外交權,違反外交禮儀,也開了惡例。而內唐亞胡宣布受邀,寧可捲入美國政黨紛爭,來美國受歐巴馬和國務卿柯瑞冷落,也很不尋常。 
 
美國兩黨近年尖銳對立,惡鬥不斷,少有妥協,這是新一樁。聯邦政府多次關閉、政府國債上限面臨懸崖,都因兩黨在國會僵持,歐巴馬也未運用總統的主導權協調鼎鼐,反而經常成第一線「砲手」,砲打共和黨,多少是美國國勢下滑,超級霸權影響力褪色的助因之一。 
 
面對期中大選後共和黨主導的國會兩院,歐巴馬顯然不想妥協。他發表國情咨文的高姿態,CNN形容他「更像是競選風格的傲慢召喚」,而非政策演說;自然讓共和黨人更不爽須與跛鴨總統妥協。邀訪以色列總理,正是雙方未來兩年持續對幹、互不尊重的新惡例。 
 
歐巴馬20日的國情咨文中,矢言否決國會研議進一步制裁伊朗的議案。他本該透過私下召集國會議員協商,曉以利害,取得共識,追求美國最大利益,但他卻公開擺明要否決議案,以自己意見為尊,不與國會共享權力。作風頗鷹派的貝納立即還以顏色,在咨文發表不到24小時,即邀請內唐亞胡訪美,分明也是故意甩歐巴馬耳光。 
 
國會有權邀外國領袖至兩院聯席會演講嗎?可能有兩種見解。一方認為,總統對外代表國家,外交權屬於總統,總統是外交決策最高負責人。總統對伊朗核談判的立場、策略,自然享有決定權;只是依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國際條約簽訂,須有參院出席議員三分之二批准,才能生效。 
 
二戰後,美國總統常與外國訂定「行政協定」(Exeutive Agreement),代替條約,從而迴避只要三分之一議員加一人,即可否決總統對外簽訂條約的超高門檻。美國近代的總統對中華民國、日本、英國等,簽訂數千個行政協定,即使仍須參院多數通過,但也給總統更大外交空間,不致受國會牽制太多;反面解釋,也可說國會享有某種程度的外交權力,但主導權在總統毫無疑問。 
 
因此,貝納未與白宮商量,即邀內唐亞胡訪美,已侵犯總統外交權。至少,邀請外國領袖訪美,須知會白宮,請總統和國務院出面邀請、接待,這是慣例。白宮發言人恩尼斯特認定貝納違反外交禮儀,正因如此。 
 
但另一種意見,即貝納的見解或許認為,國會既代表民意機關,也是主權象徵,等同於美國人民直接行使權力,本就有充分自主權,自然有權邀請外國領袖訪美,到國會演說,不須知會總統。憲法也規定外交權國會可共享,但嚴格言,總統只是與參院共享外交權,眾院其實無權過問外交。 
 
平心而論,邀內唐亞胡訪美,由眾院議長辦公室通知白宮,不僅不合外交慣例,也不符內政禮儀(courtesy)。此舉過程粗糙,帶有羞辱歐巴馬用意,並不足取。國家這樣運作,必然是政爭亂了套。而以色列政府本應謹慎等待事情澄清,給自己留餘地,卻迫不及待22日就宣布總理3月初將訪美,不忌諱違反外交禮儀,讓自己捲入美國政黨惡鬥中。 
 
美、以是親密盟友,但歐巴馬、柯瑞已宣布,不接見內唐亞胡。關鍵就在國會和白宮對伊朗核武政策有歧見,國會態度較有利以色列,內唐亞胡也豁出去了。 
 
歐巴馬似沿襲對古巴無條件恢復邦交關係的思路,想在今年內與伊朗達成核武協議,爭取更多政治遺產。他反對國會對伊朗施予更多經濟制裁,希望有助核談判進展,當然和歐巴馬總體外交戰略有關。美國想把軍力和心血,集中在重返亞太策略上,伊朗核問題如獲突破,將改變中東戰略大格局,影響重大。但國會共和黨人支持以色列強硬施壓,不同意對伊朗過度柔軟退讓。 
 
2013年迄今,以色列總理與歐巴馬多次會談,立場差距不小,關係緊張。以色列不惜被批評違反外交禮儀,捲入美國內爭,總理也要忍辱負重訪美,就是想改變美國對伊朗態度。美國有龐大猶太裔族群,捐款和遊說力量可觀,都是以色列的後盾。世界上不怕得罪白宮的美國盟友,恐怕只有以色列了。
 
关键词:以色列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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