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穎拉 高檢擬30天內進行

2015-01-26 10:22:0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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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肅貪委員會預計最高檢察院將會在30天內,向最高法院政治家刑事法庭起訴前總理穎拉,若穎拉拒不到庭接受審理或有逃匿行為,法庭有權簽發通緝令。同時,該委員會準備於本周把調查處理民代代替插卡投票案提交肅貪委員會大會討論。
 
肅貪委員會秘書長訕聖昨天(25日)透露,關於起訴前總理穎拉刑事一案,需要最高檢察院完成起訴相關文件,估計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在起訴文件完成之後,將通知肅貪委員會向被告通報控訴罪嫌,並向最高檢察院報到。如果當事人沒有如期到最高檢察院聽取被控罪嫌,最高檢察院會與肅貪委員會聯絡,按照程序把被告帶往最高檢察院。屆時肅貪委員會可能會直接與被告聯繫。如果當事人有逃匿行為,法庭則有權對被告人簽發通緝令,強迫其到庭接受司法審理。
 
訕聖還表示,對於前民代代替插卡投票案,調查委員會已經完成初步的調查和取證工作,本周將把調查情況向肅貪委員會大會報告,決定是否以違反刑法第157條瀆職罪提起指控。同時也要核查錄像中出現在插卡畫面內的民代,與代替插卡投票是否有關。不過在插卡代替投票的罪責方面只能認定是個人行為,不能追究全部民代的責任。
 
此外,維穩委員會發言人雲泰上校指出,在立法議會對前總理穎拉的罷免議案進行表決之後,社會秩序均處於正常狀態,也沒有政治團體出面活動或抗議,最多只是少數人表達個人看法。希望各方理解立法議會是依照許可權受理的罷免議案,維穩委員會與政府並未干預立法議員的表決立場,立法議員均是依照證據與個人判斷做出選擇。目前仍然處於軍事戒嚴階段,維穩委員會有能力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國家安全院也會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向維穩委員會提交相關報告。
 
草擬憲法委員乃傑昨天表示,按照2007年版本憲法規定,被國會表決罷免的政治家相當於被判「政治死刑」,不能報名參加民代和上議員選舉,也無法再擔任民代、上議員、部長或總理職務。至於正在起草過程中的新憲法,預計也會維持該項原則,並可能作出更明確的「終身禁參政」規定,所以穎拉被立法會議表決罷免之後,已無法重新參選或擔任政治職務。
 
关键词: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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