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禁止頒布特別條例貸款

2015-01-30 10:37:5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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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發言人康努昨天(29日)表示,草憲委員會在憲法草案中規定,需要貸款的項目計畫必須通過年度預算審核,禁止類似過去的以頒布特別貸款條例的方式進行貸款。
 
康努表示,草憲委員會審議了財政、預算條款內容,把國家財政資金分為國家財政收入、貸款、財庫金額和政府其他收益。同時,草憲委員會還增加禁止政府在沒有通過年度預算審議之外的貸款行為,意味著不能再像以往那樣通過頒布特別條例的方式進行貸款。
 
他指出,過去政府大多選擇通過頒布特別條例貸款,例如泰堅強計畫貸款、貸款2兆銖治水等均沒有納入年度預算案接受國會審議,因為沒有具體的方案內容,結果引發後續的起訴問題。而整個計畫到最後也不倫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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