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玩電腦被開除 控僱主敗訴
2015-02-08 10:28:3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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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最高法院近日對一項勞工糾紛案作出判決,一名企業員工因在上班時間使用公司的電腦大玩社群網站,被僱主開除,而且不支付任何補償金,該員工告上法庭,結果員工方敗訴。勞工部勞工福利與權益廳廳長指出,該案件可以成為許多個案的裁決依據,員工不可太長時間利用公司的設備辦私事,特別是在上班時間。
勞工福利與權益廳廳長披拉帕指出,最高法院最近作出終審判決,一名公司員工因「天天都在上班時間使用公司電腦上社群網站」被開除,他不服向法院起訴僱主,結果僱主方能證明該員工確實是太長時間使用公司電腦和網絡設備做私事,而且天天都用,一上就幾小時,嚴重影響其工作。導致該員工的敗訴。
披拉帕說,這個案件可以成為其他類似個案的依據,員工確實不能使用公司的設備做私事,必須依照僱主的指令完成本職工作。而該案特別之處是這名員工被證明天天長時間使用公司的電腦玩社群網站,導致公司利用受到損失,在此情況下僱主方有權將該員工直接解僱,而且不用支付任何補償金。
至於僱主是否會使用這一理由壓榨員工的問題,披拉帕說,每個案件情況不同,法院作出判決的這個案件,敗訴的員工是在2010年1月25日應聘就職,在3個月的試用期內就有明顯的不良行為,僱主在4月2日解僱,僱主方能證明該員工確實「欺人太甚」,而他所負責的工作是會計,必須全身心投入工作才能避免出錯,難怪僱主方如此不顧情面直接解聘。
关键词:員工玩電腦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