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救護車 應冷靜避讓
2015-02-11 17:31:3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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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急救中心秘書長阿努差醫師昨天(10日)表示,駕車過程中遇到救護車時要保持冷靜,減速行駛並盡量靠左行駛,讓救護車先行。
阿努差醫師表示,在駕駛車輛過程中遇到救護車應按照以下措施執行,包括:1、民眾看到救護車燈光和聽到警示聲音時,容易受驚和不知所措,所以首先應保持冷靜;2、通過後視鏡瞭解急救車輛與自身車輛的距離;3、觀察左側和右側車輛的用道情況,在安全的情況下靠左行駛,放慢車速,讓救護車先行;4、如果無法讓道給救護車,可以停車讓救護車先行通過;5、救護車通過之後,禁止追隨救護車超速駕駛;6、在塞車情況下遇到救護車跟在自身車輛後面,要首先考慮靠左還是靠右讓出車道,或者以轉彎燈發出信號讓救護車通過。
按照1979年頒布的陸路交通法第76條規定,駕車人士、步行人士或其他使用道路者,要為救護車讓道,如果不遵照執行可能會面臨罰款500銖。而駕駛救護車者也同樣必須嚴格遵照交通法規執行,按照法規使用救護車燈光和警示聲音。救護車超車必須遵照交通法規執行,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兩個車道的情況下才可以從左側超車,每次超車時都要使用正確的信號,而且每次只允許超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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