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銀行存款保障額將降至2500萬
2015-02-16 13:15:3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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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存款保障機構(DPA)就國內銀行存款保障額度陸續降低,今年8月將由5000萬銖降至2500萬銖事宜,加緊向存款客戶和普通民眾進行宣傳,針對金融機場向存款客戶退還存款相關法規條款進行修訂,在法律要求的存款保障額度內,金融機構直接向存款客戶退還存款餘額,而無須由存款客戶提出申請要求。
存款保障機構董事長納立表示,為了讓存款客戶對銀行存款有信心,擬針對2008年的存款保障法規進行修訂,就金融機構向存款客戶退還存款餘額的條款加以補充,促使其更加明確,讓存款客戶得到方便。在金融機構出現危機要被撤銷經營資格時,目前規定當事金融機構向存款客戶退還存款餘額的時間規定是不超過90天,而存款客戶要提出相關申訴和提供相關證據。而參照國外銀行在相應情形下,要求向存款客戶退還存款餘額的時間是在7天內,避免發生其他問題。為此,存款保障機構向國家立法議會提出修訂上述法律條款的方案。
為了防止本地區發生嚴重金融危機產生的後果,更好地保護存款客戶的權益,須推進建立跨國之間的信息與數據交換,如與日本、台灣、馬來西亞、印尼和寮國等。
存款保障機構總經理梭拉實表示,存款保障額度陸續降低的工作仍然在推進中,按計畫至2015年會再下調存款保障額度一次,為此要抓緊向存款客戶和普通民眾進行宣傳,相關法律最終目標要從2016年8月起,存款客戶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受法律保護、銀行發生倒閉時須無條件向客戶退還的存款額度是不超過100萬銖。因此,從2016年8月起,估計銀行系統存款餘額受存款保障法保護的存款客戶比重約為98.23%,累計有6570萬個賬戶,存款餘額累計為1.2兆銖。而存款餘額超過2500萬銖的富裕客戶的比重只為0.02%,客戶賬戶數量約120萬個,存款餘額累計約8.6兆銖。
梭拉實表示,根據相關的進程安排,2015年8月起,原存款保障額度為5000萬銖的規定將修改為2500萬銖,為此,要抓緊向存款客戶和普通民眾進行宣傳,讓個人客戶更好地計畫存款方案和將存款分散到不同的金融機構。而相關計畫的推進估計不會再向後推延。而提前做宣傳工作,也可避免社會出現恐慌或混亂。
梭拉實表示,目前金融體系內的各金融機構都較重視計提壞賬風險準備金,有17%的銀行計提的壞賬準備基金比率較大,使得應對壞賬風險的能力極強。不少銀行還注意適當地分紅,以讓銀行的財務更加穩固。而銀行系統內總體不良債務率為2.35%,比2013年時的2.23%略增,因經濟放緩和國內政治問題因素。
关键词: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