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憲委初定選舉制度與民代人數

2015-02-25 11:23:0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草擬憲法委員會昨天(24日)初步確定將國會下議院民代人數限制在450-470人,參選人必須有隸屬政黨,而對違規民代的有效罷免票數必須超過所有席位的四分之三。
 
草擬憲法委員會主席巴翁薩昨天表示,草憲委已初步確定新憲法草案中關於民代的人數框架。選舉方式確定採取直選投票與比率制民代的混合模式,總數限定在450-470人,其中來自直選的民代限定在250人,比率制民代人數限定在200-220人。
 
由於部份草憲委員擔憂,可能有政治投資者操控政黨參選,因此建議另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來給予防範。同時希望新法律的擬定能有效緩解政治矛盾,並符合泰國社會的實際狀況。
 
之前有草憲委員會委員提出,民代不必隸屬政黨,直至昨天又有新改變,改為明確規定參選民代必須有隸屬政黨或政治團體,而對違規民代及上議員的罷免,必須有3/4以上的表決支持投票。
 
草憲委員會主席巴翁薩將於3月15-20日期間,前往德國觀摩選舉情況。由於新憲法規定的選舉模式效仿德國的混合制選舉模式,德國有關部門因此邀請泰草憲委高層觀察和觀摩其全國大選,作為德泰兩國政治合作的一部份,由德方負責提供所有在德期間的費用。
 
 
关键词:制度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