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機構限參政 未列新憲草案
2015-03-07 11:08:38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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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草憲委員會發言人康努昨天(6日)表示,草憲委員會多數委員不贊同限制五大機構成員2年內不得參政的建議,因此該項建議不會列入新憲法草案之中,但會延續臨時憲法中做出的規定,只有草擬憲法委員會的委員在新憲法頒布實施之後的2年內,不得參加民代與上議員的選舉,不得擔任地方議會與行政機構的管理者職務,不得在政黨中擔任管理層職務。
康努表示,已經在會議中決議,在新憲法末尾備註條文,兩年內禁止草擬憲法委員會的36位委員從政,但其他4個機構不在此限,也就是國家維持穩定委員會、現任內閣成員、國家立法議會以及國家改革議會。
憲法起草委員會中有軍政府去年任命的學者、律師,以及前國會議員。其中不少被外界視為親統治集團。
巴育總理表示,是否應該限制五大機構成員回避政壇2年,臨時憲法已有相應規定,同時也會尊重新憲法做出的規定,希望各界不要過於擔憂。維穩委員會曾邀請300-400名政治家進行溝通,並非外界無端報導的拘押了3000-4000人。
前教育部長乍都隆在個人網頁上貼文表示,贊同禁止五大機構成員回避政壇2年的建議,但應該有條件、有選擇地進行限制,而不是對這些機構的所有成員做出禁止參政和脫離政黨的限定。乍都隆建議只是限制這5個機構成員不得參加民代選舉,或是不得進入新屆政府與擔任內閣職務,盡管新憲法會讓部分政黨獲益,但畢竟在頒布實施之後能恢復民主制度,並重新恢復民代選舉。
关键词: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