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討債條例 嚴禁暴力討債

2015-03-11 10:43:2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泰國新一部「討債條例」昨天(10日)列入政府公報,將在半年後正式生效實施。該討債條例對債權人討債行為進行規範,凡是各種暴力討債、騷擾形式討債或者深更半夜討債行為,將被依法懲處。
 
政府公報網站昨天公布,2015年討債條例已獲皇上御准頒行,將在未來180天後正式生效。該法律明文規範債權人討債行為,杜絕各種暴力討債、騷擾形式討債行為。該法律效力範圍覆蓋合法的金融系統債務,以及非正常系統債務,也就是高利貸行為,並規定行使討債者必須向政府的「討債監管委員會」申請和登記,該委員會將在近期依法成立。
 
對於非法討債行為,行政體系罪責為處予罰款不超過10萬銖,刑事體系罪責為罰款不超過50萬銖,監禁不超過5年,或者兩者兼施。
 
該法律明確規定,債主不得向債戶的親戚或朋友討債,只能針對債戶本人或者擔保人討債﹔不得使用威脅、恐嚇、騷擾、藐視的方式進行討債,例如一天之內打數十通電話討債﹔禁止假冒政府部門、法院、律師或司法單位名義進行討債,造成債戶誤以為若不償債,將被官方單位沒收財產﹔禁止向無關人員公開債戶的欠債情況,造成債戶聲譽受損﹔禁止向債戶進行勒索,額外徵收「手續費」,除非事先與債戶作過協議。
 
此外,該法律規定聯絡債戶討債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晚上8時,周末假日或節假日從上午8時至下午6時,其餘時間禁止債主或債主的代表聯絡債戶進行討債,除非雙方事先有過約定可以在其他時間討債。
 
关键词:暴力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