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3大罪起訴 不排除死刑

2015-04-04 10:44:1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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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系綜合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周五公布,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祕密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是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首次起訴最高領導集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成員。
 
中共於去年12月5日宣布開除周永康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時曾提到周永康涉嫌「洩露黨和國家機密」,最高檢周五公布周永康被起訴的罪狀中,也有「故意洩漏國家祕密」,持續引人關注。專家分析,周永康案情嚴重,不排除周永康被判死刑的可能性。
 
72歲的周永康是繼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之後,另一位被審判的中共高層人物。
 
多維新聞網刊出多篇文章,分析周永康被起訴的「3大罪」沒有超出外界預料,但背後暗藏內容甚多。
 
第1項罪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中包括周永康買官賣官、他的家人在石油系統的牟利。
 
第2是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就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而言,周永康兒子周濱在石油系統和四川大搞權錢交易、插手四川大型工程等,控罪可能指的就是周永康在石油系統的相關問題。
 
第3「故意洩漏國家祕密」。中共去年12月宣布開除周永康黨籍時,提到周永康涉嫌「洩露黨和國家機密」,但這次公訴僅提「國家祕密」,看出「國家」成為第一位,反映出中共繼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後進一步明確何謂國法、何為黨紀,也反映出周永康案可能未在檢察機關調查中有新突破。
 
中國問題分析家梁國樑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薄熙來和周永康的審判方式有些差別。比如,薄熙來的罪名是涉嫌受賄、貪汙和濫用職權,而周永康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祕密。此外,薄熙來是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而周永康是在天津中級法院受審;濟南和天津等級不同,後者是直轄市,等同省級,法院制度也不同。
 
梁國樑指出,一個可能性是周永康的案件更加嚴重,必須由同時擁有中級及高級法院的直轄市審判。如果上述分析正確,那麼,專家研判,罪行已重的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不排除觸法情節更重的周永康,有可能被判死緩或死刑。
 
據瞭解,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情節特別嚴重者,最高可被判監七年。周永康在此罪狀下,罪成可被判坐監3年以上7年以下。
 
一如薄熙來案般,周審訊不在北京法院,而是在異地的法院審理。雖然中國人民檢察院沒有說明周案審理日期,外界傳出最快會在今年6月至8月開審。
 
自中共十八大至今2年多時間,習近平反腐「打老虎」已拿下100個省部級以上巨貪,但僅有極少數案情被官方公布,特別是最引人關注的涉貪金額數目,由於官方語焉不詳,民眾只能憑海外報導或網上消息來「估算」。
 
而「大老虎」周永康涉貪金額數目,以及其「身家」到底有多少,依然是一個謎!據網上搜查,周永康家族非法斂財千億,可說「富可敵國,雄霸四方」,其家族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地所持有326套豪宅,黃金、白銀、金幣逾42公斤,大批現金和名家字畫,加上被凍結存款、證券、債券,總資產高達上千億。
 
关键词:周永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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