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霸凌殺人 你我都可能受害
2015-04-26 16:51:1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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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30年代, 魯迅在上海以「論人言可畏」一文,悼念電影明星阮玲玉自殺。80年後,台灣電視藝人楊又穎因為網路霸凌自殺了,遺書中提到,希望她的死能告訴大家「言語霸凌」應被重視。無獨有偶,美國華裔健身教練何凱西,也因網路霸凌,情緒崩潰。現在只要上網,許多凌辱他人的言論恣意橫行,肆無忌憚,歧視、凌辱不認同對象,包括政治觀點歧異就侮辱對方。網路霸凌之風,不僅跨越時間,也橫行海內外,成為這個年代的「新恐怖現象」。
記得陸文斯基嗎?那位和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有染的女實習生,隱居16年,去年「重出江湖」,最近在「科技、娛樂與設計大會」(TED)以「羞恥的代價」為題發表演說,控訴網路霸凌毀了她的人生。陸文斯基1998年爆出與柯林頓有染醜聞,那一年也是網路開始蓬勃發展的時刻;2010年,社群媒體影響力邁向高峰,也讓她飽受折磨與羞辱,網路上充斥對她歧視騷擾的訊息,當年她接受特別檢察官訊問錄音更四處散布。
陸文斯基說,以前壞名聲只在學校、村里傳播,現在拜網路之賜,能傳遍全球。當年不少報紙、電視拿她當刺激銷售量和收視率的手段,現在更多網路媒體靠消費民眾隱私、八卦、恥辱,吸引人注意,提高點閱率。羞辱他人的網路文化對社會造成傷害,「我們談了太多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必須多談些言論自由所承擔的責任。」
大多數人難像陸文斯基那麼勇敢,面對網路排山倒海攻擊,還能站出來抨擊網路霸凌的恐怖。許多年輕人受不了網路霸凌,走上不幸。英國「兒童線上」調查,2012年網路霸凌申訴電話較前一年激增87%;去年荷蘭一項研究,網路霸凌比其他形式霸凌,更可能讓受害年輕人自殺。韓國近年多起藝人因網路流言蜚語而自殺,為規範網路責任,2007年起,韓國政府明定網路實名制,規定須使用真實身分證字號登記,網路平台如未核實,將處鉅額罰款。然而,並未減緩網路攻擊事件。2012年,韓國憲法法庭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取消這個制度。
中國去年嚴厲掃蕩打擊「秦火火」等網路推手,今年3月更實施網路實名制。官方理由是打擊網路匿名的不負責任行為,要求網友自律。然而實名制不但違反網路自由發表言論的基本精神,更可能因網管平台的技術不夠完備,造成個資隱私外洩,也讓有權掌握信息者對明確對象侵權報復,反而對人權侵犯與威脅。更何況,技術上,要用替代晶片與假身分進入網路世界太容易,導致網路實名制弊多於利。
網路世界政府的干預和嚴刑竣罰功能有限,並不表示對匿名霸凌行為束手無策。美國透過反霸凌法,學校政策也專對霸凌行為,有一定懲罰。譬如奧克拉荷馬大學因學生將唱歧視黑人歌曲的影片上傳YouTube,開除兩名兄弟會大學生;賓州州大對兄弟會臉書匿名張貼裸露酒醉女學生照片,也調查並懲處學生。高等學府對霸凌零容忍,雖無法杜絕類似行為,多少能減少憾事發生,並有教育效果。
更重要環節是家庭。家庭的支持監督,讓年輕人減少被霸凌的心理威脅,並透過醫療或宗教引領照護,輔助遭霸凌者,避免形成毀滅性傷害。營利的網路社群平台,也應負責任,管制和過濾霸凌內容,保護平台使用者不受傷害。推特(Twitter)最近就公布促進使用者安全對話措施,對「暴力內容」從寬解釋,限制網路施虐者使用權,防範網路霸凌。
網路施虐者泰半是不健康的反社會心理,透過網路匿名特性,在暗處以造謠攻擊發洩,彌補現實中的挫折。那些敲鍵盤欺負人者,未必真有置人於死的惡意,只是想誇大其詞尋求刺激,吸引注意。但「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如果有些許同理心(empathy)與倫理觀念,理解惡毒語言對自己、他人與社會的傷害,自然能減少霸凌。這就需要從教育與自律著手。
海外各中文新聞或社交網站,也常見不同政治理念或認同,即視對方如寇讎,省籍或地域、種族歧視等霸凌言論常見,討論問題常變成人身攻擊,使網路虛擬世界成為很多人心理魔咒下的地獄,我們都可能成受害者。所以該將心比心,自律和淨化自己的發言,敲下「送出」鍵前多想一想;只有尊重他人,大家用人性光明面抵制躲在網路陰暗處的人,才能逐漸淨化網路,減少霸凌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