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違反交規 警方:照罰不誤

2015-05-16 11:52:5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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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警察總署交通警察署昨天(15日)指出,對於在曼谷街區騎自行車者,如果違反相關交通規則,也將被罰款處理。警方要求在曼谷街道上騎車,必須具備4種基本設備,而且明確規定如果違反交通規則,將處予罰款200-500銖。
 
由於越來越多的曼谷市民愛上單車騎行,交通警察署昨天公布與騎單車相關的一系列交通規則,包括要求在曼谷街道上騎行的單車,必須具備至少4種必備設備,包括車鈴(能在30米外聽到鈴聲)、使用良好的剎車、前車燈(能讓15米外的人看到亮光,至少一個車燈)以及後車燈或者車後反光條,以保護騎車者安全,特別是夜間能防範從後面開過來汽車撞上自行車。
 
警方要求驗騎車者如果要在馬路上行駛,必須緊靠左側車道,不得冒險騎行,不准在騎車時放開車,不得兩車併行,不准載第二個人(除了三輪自行車以外)、不准載荷重物,以及禁止勾搭在其他機動車上。
 
對於違章騎行者,交通警察只能將違章者帶到警署,進行直接罰款200-500銖,因為沒有專用於單車的罰單。
 
关键词: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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