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181、182條款爭議大 或剔除

2015-06-08 11:45:0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發言人康努昨天(7日)表示,草憲委員會或考慮將第181、182條款撤出新憲法草案,因為多方質疑這兩項條款存在可作多種解釋的嫌疑。
 
康努指出,新憲法草案中採取的混合式民代選舉制度,比以往的選舉方式更符合社會的需求,也更方便實施國家管理職權。讓中小型政黨也有機會參與國家管理,避免單黨獨大並在民會中實施獨裁的局面發生。新的選舉方式也可以使反對派更容易對政府提出不信任彈劾議案,強化了對政府工作的檢查監督。
 
他還表示,由於新憲法草案中第181、182條款的爭議較大,會導致執政黨憑藉在民會中的多數席位而為所欲為,因此也導致兩項條款存在多種解讀方式。草憲委員會將本著負責任的態度進行認真審議,或許最終將做出決定將兩項內容從新憲法草案中剔除。
 
此外,彙集新憲法草案民眾建議委員會主席塔威哇蒂女士表示,由該委員會主辦的4個對話平台,已彙集了各方民眾提交的修憲建議,包括增加民眾參政議政的權力與對政治家的規範,同時也有對選舉制度與產生的後果抱有的擔憂。希望能在新憲法草案中做出明確規範。該委員會將向草憲委員會轉達來自民眾的各項建議,在各地舉辦的對話平台也將再延長30天時間。
 
在與民眾進行共同方面,該委員會就多項改革議案做出詳細解釋,尤其是維護司法制度與法律尊嚴方面的內容,委員會向民眾解釋了赦免法涵蓋的詳細內容,包括提出赦免請求者必須是遵守法庭判決並已入獄服刑者,而不是在法庭做出判決後認識到所犯罪行但仍拒不服法之人。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