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易經商排名跌 商部不認同

2015-06-15 12:49:5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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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世界銀行(WB)發布的2015年世界適宜經商環境國家排名報告,在列入考察的189個國家和地區中,泰國在「容易經商項」中列第26位,在「最易開始經商項」列第75位,泰國在此項2014年排名為第68位。商業部商業發展廳指出,經對世界銀行上述報告的分析,發現某些指標與泰國實際情況存在偏差。
 
商業發展廳長龐攀表示,世界銀行2015年世界適宜經商國家排名報告,關於「最易開始經商項」主要考察4項指標,包括確定公司名稱用時1天;向銀行支付公司註冊資金,用時1天;確定製成公司公章,用時4天;和完成註冊、申請稅號、雇主帳戶和提交公司章程,用時21天,整個過程用時27.5天。
 
龐攀表示,本廳於5月26日與勞工福利和權益保護廳、公務體制發展委員會和法律廳開會後形成共同觀點,認為世界銀行上述排名考量指標上有偏差之處。一直以來,本廳一直努力改善服務,讓創業者進行公司商業註冊的程序更加簡化和更加快捷。同時本廳也提出在創業商業註冊的流程上,與世界銀行闡釋的流程有數處不同。
 
例如給新公司起名,可以通過互聯網操作,從提出公司名稱至註冊官批准前後花時不超過20分鐘。而向銀行支付公司註冊資金,是民企操作範圍。進行商業註冊、申請公司稅號和確定雇主帳戶,操作並不複雜,因申請註冊法人公司的情況,一次遞交申請檔可同時申辦法人註冊、納稅號碼和雇主帳戶等3件事情。而從受理註冊申請至批准登記註冊,如提交檔齊全正確,前後花時約為1小時。
 
世界銀行此次調查存在的問題是規定有將創業商業註冊時須提交公司章程影本的程序,此程式要花時21天,而實際上創業商業註冊與提交此檔並不相關。按泰國公司商業註冊規定,註冊法人公司後,如公司有雇員超過10人以上,要求法人須按1998年版勞工權益保護法提交上述檔,即須在註冊後15天內公布公司雇傭情況讓雇員知悉,並須將在註冊後7天內將檔影本提交給勞工福利和權益保護廳,而且公司章程在公布即時生效,無須經勞工福利和權益保護廳簽字批准。不過,如公司章程中存在與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操守相悖之處,勞工福利和權益保護廳有權要求雇主加以糾正。對於新成立公司、雇員人員不足10人,則無須進行此程序的操作。
 
龐攀還指出,泰國經商環境仍然良好和容易開始創業經商,商業發展廳將繼續對新成立公司的註冊程序進行簡化和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務,並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網上法人註冊系統(e-Registration),使得網上註冊功能更加全面,無須在法人註冊當地申請就可進行註冊,同時還考慮改進一人可單獨成立法人的註冊規定,都將有利於泰國經商環境的進一步寬鬆。
 
关键词:易經商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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