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載重新規9月啟動 清單須隨車

2015-06-18 12:00:2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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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陸路運輸廳副廳長瓦塔拉昨天(17日)表示,控制貨車載重新規定將從9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希望各運輸企業嚴格依照法規控制車輛運載重量,貨車運輸貨物清單必須隨車攜帶,在陸運廳工作人員檢查時可隨時提供。一旦違反規定,最高將處以5萬銖的罰款。
 
瓦塔拉表示,國道廳延長貨車載重規定查處期限到8月底,給予貨車運輸企業調整業務構架,期限到期之後希望從事貨運、貨車司機、雇用貨車拉貨的企業嚴格遵照貨車載重規定執行,因為貨車載重規定從9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
 
他指出,6軸22輪的半掛貨車,車廂在4.5-6米之間,最高載荷量為45噸;半掛貨車,車廂6-7米,最高載荷量為47噸;半掛貨車,車廂7-8米,最高載荷量為48噸;而8米以上的半掛貨車最高載荷量為50.5噸。
 
為了便於工作人員檢查貨車自重和載貨重量,陸路運輸廳要求運輸公司在出車前,必須向司機開具運貨清單,並隨車攜帶。如果有貨運公司違反規定,將會依據1979年陸路運輸法第32項條款實施處罰,最高罰款不超過5萬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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