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運毒 駐泰代表處適時協助
2015-06-26 10:25:3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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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曼谷25日電】兩名台灣男子疑受金錢誘惑協助運毒至紐西蘭,在泰國被捕,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表示,已接獲家屬要求,將推薦律師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泰國肅毒局在素汪納普國際機場,查獲持中華民國護照的黃姓和廖姓男子攜帶12.7公斤的毒品,準備搭泰航班機前往紐西蘭,泰國警方在他們的行李箱中搜出分裝的安非他命,查扣手機等證物,並通知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協助調查。
台灣刑事局國際科偵查二隊隊長表示,涉嫌在泰國運毒的黃男和廖男是花蓮人,同間高職畢業,前者從事瓦斯搬運,後者則是機車學徒,研判台灣販毒集團以高薪和招待出國遊玩為由,誘騙兩人運毒。
他表示,據兩人供稱,販毒集團除招待兩人飯店住宿和玩樂行程外,還提供3萬5000元泰銖當作首次酬勞,若運毒成功,會再給7萬元泰銖,在泰國運毒最重可能處死刑,後續遣返回台事宜,須等兩人服完刑後才會處理。目前在泰國服刑的台灣民眾大約有100多人,多半是毒品犯罪居多,刑期都在15年以上,毒品犯罪在泰國刑期相當重,25年或無期徒刑的都有。
目前兩人被羈押在泰國曼谷毒癮懲戒所中,由於泰國警方調查,在泰國販運毒品的刑期不一,也有可能被判死刑,包括不肯認罪和未配合調查等情節嚴重者。
一般泰國法院會考量犯罪動機和犯後態度等,一審判決大約需要費時1年至2年,若要上訴待三審定讞大概需要10年。
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表示,已經接獲這兩名嫌疑人家屬的請求,將給予必要協助和關懷,包括推薦律師和派員前往探視,安撫情緒,若家屬要來泰國探監也會協助,目前仍在泰國警方釐清案情,至於刑期部分,待泰國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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