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原創 新智慧產權法生效

2015-08-06 11:47:2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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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智慧產權廳廳長瑪麗女士4日表示,信息管理保護與明確侵權行為及演員權益保護法,即智慧產權法(第二版本)於本月4日起正式生效,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原創的合法權益,維護智慧產權不被侵犯。相關詳情可致電1386熱線諮詢。
 
瑪麗指出,法案涉及的保護範圍十分全面,包括書籍、歌曲、照片、新聞、繪畫、電影等創作,第二版本的智慧產權法還明確網絡傳媒侵權行為和處罰方式,這是第一版本法案沒有明確的內容。從網上例如谷歌或其他網站上下載圖片、歌曲、視頻或書籍,將原創姓名刪塗,而佔為己有並用於商業用途,原創可以依據第二版本智慧產權法起訴盜版者。而如果是普通民眾用於社交共享,並沒有貫以個人名義,則不存在侵權問題。
 
根據該套法案規定,一般侵權行為罰款2萬至20萬銖,用於商業用途則罰款10萬至80萬銖,或有期徒刑6個月至4年,或兩者並罰;信息管理和技術侵權罰款1萬至10萬銖,商業侵權罰款5萬至40萬銖,或有期徒刑3個月至2年,或兩者並罰。
 
关键词:智慧保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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