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發撫卹 遇難者每人10萬

2015-08-20 12:53:5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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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司法部人權保障廳廳長納叻警上校、國家警察總署副警總長蓬薩帕警上將,於昨天(19日)一同向曼谷叻巴頌十字路口爆炸案5名遇難者家屬發放撫卹金,每名死者的家屬可領取10萬銖的撫卹金。至於受傷者,則提供不超過3萬銖的醫療補助金。
 
人權保障廳向4名馬來西亞遇難者及1名印尼遇難者家屬發放撫卹金,這5人都是在17日發生的叻巴頌十字路口爆炸案中不幸遇難。納叻警上校表示,由於此次爆炸案死傷人數較多,司法部根據2001年頒布的撫卹金管理條例發放撫卹金,司法部派出工作人員分別在倫披尼警署、警察醫院、朱拉隆功醫院、法醫鑒定中心受理領取撫恤金申請事宜。撫卹標準為死亡可獲得10萬銖,受傷者醫院治療最高可報銷3萬銖。
 
此外,還有3名外籍遇難者的撫卹金事宜正在處理當中。納叻警上校表示,關於受傷者的醫療救助金方面,標準是每人不超過3萬銖,傷者家屬可以向司法部工作人員登記申領。
 
关键词: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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