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護照可暢行7國 陸運廳澄清
2015-08-24 10:44:0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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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有傳聞稱,泰國車輛護照(國際行駛通行證)可以在7個國家使用,交通部陸路運輸廳22日出面澄清,強調辦理了護照的車輛只能在寮國使用,因為泰寮兩國之間簽署了相關協議。至於東盟其他國家,目前尚未簽署類似協議。
陸路運輸廳指出,近期傳出車輛辦理護照之後,可在東盟7個國家暢行無阻的傳聞,實際上包括轎車、客車、貨車在內的車輛,在辦理護照之後,也只能在寮國使用,因為兩國簽署有這方面的協議。至於柬埔寨,目前只能是客車和貨車,轎車還不在允許的範圍之內。而東盟其他國家目前尚未簽署類似協議,即使車輛辦理護照也不能在這些國家使用。
該廳還表示,需要辦理國際行駛通行證的民眾,可以前往乍都節陸路運輸廳或全國各府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只需要提供車輛登記手冊、車主身分證、公司車輛認證文件(公司車輛)以及授權書(如果不是車輛主人)。辦理的車輛護照到寮國使用需要繳納55銖費用,更換英文車牌(兩塊),一共收費100銖,更換英文車牌號只能在車管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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