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的諾貝爾獎爭議 為屠呦呦點讚

2015-10-07 12:03:1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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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諾貝爾醫學獎由中國藥學家屠呦呦和美國科學家William C. Campbell、日本科學家大村智三人共同獲得。這是繼美籍華裔科學家楊振寧、李振道、丁肇中、李遠哲、崔琦、高錕、朱棣文、錢永健之後,首位中國本土科學家獲獎,對中國科學界和生物醫藥業,都具里程碑意義。這項「遲到」近40年的諾獎,立即引發討論,但屠呦呦畢生從事藥學研究,為創製新型抗瘧特效藥作出巨大貢獻,為中國人爭光,也挽救數百萬人性命,都值得我們由衷為她點讚!
 
屠呦呦被稱為「三無教授」:無博士學位、無海外留學背景,多次提名中醫科學院院士都落榜,所以也無中國兩院院士頭銜。無博士學位和留洋背景文革前常見,而連續落選院士,顯然與體制不無相關。但這樣的背景獲諾獎更顯勵志意義,給孜孜不倦、辛勤努力的各領域鑽研者很大鼓舞。學歷和證書未必完全等於成就,中西文化和價值觀果然不同。
 
從歷史角度看,青蒿素的發現和應用,是屠呦呦和科研組的重大貢獻,拯救數百萬人。瘧疾迄今仍是人類最大威脅之一,全球每年近兩億人罹病。2001年,世衛組織向惡性瘧疾流行的所有國家推薦青蒿素為基礎的聯合療法,每年拯救數十萬人性命。
 
屠呦呦是世界第一個提取出這種活性物質的人,她被稱為「青蒿素之母」。這個科學研究成果40年後才獲獎,絕對是遲來的榮譽,或意味中國本土其實還有「沙堆中的珍珠」,因語文隔閡或交流阻礙未被外界發掘肯定。但屠呦呦獲獎,很難據此延伸擴大解釋為中國科研水平經30多年改革開放,已達世界領先水平。
 
這次獲獎,難免帶著不少「中國特色」。一,這個成果是中國科研「舉國體制」的產物,並非屠呦呦個人的自主發明。它得力於1967年5月,集中國科技力量的聯合研發抗瘧新藥「523項目」啟動。漫長的探索過程,60多個單位500名科研人員參與,使青蒿素多年來被中國政府視為「集體成果」,而不是特定個人的成就。
 
二、不能忽視屠呦呦的關鍵性貢獻。依她的說法,青蒿素提煉經190多次失敗,最後發現用乙醚提取樣品,對鼠虐、猴虐的抑制率達100%。1977年3月,屠呦呦首次以「青蒿素結構研究協作組」名義撰寫論文,發表於「科學通報」,引起世界高度重視。2011年9月,屠呦呦獲得被譽為諾貝爾獎「風向標」的美國拉斯克臨床醫學獎。
 
三、是頒獎給群體或個人?中國學術圈對屠呦呦是否可作為發現青蒿素代表人物,仍有很大爭議。她獲諾貝爾獎後,大陸輿論眾說紛紜。有人叫好,有人認為獎應頒給研究群體,而非屠呦呦個人,有人甚至主張獎金應分享。屠呦呦表示,這個獎屬於全體中國科學家,獲獎後的巨大壓力可見一斑。
 
有媒體引述2006年中國「523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劍方主持編寫的「遲到的報告」一書說:「青蒿素的研製成功,是我國科技工作者集體的榮譽,六家發明單位各有各的發明創造。哪一家都不可能獨立完成。」依這段論述,青蒿素發現是集體功勞,屠呦呦不能獨攬榮譽。
 
四、體制的囿限。屠呦呦是中國中醫科學院首席研究員,迄今無法當選中國科學院院士,或許就在功勞誰屬的認定不同。香港大學教授金冬雁在「科學網」博客分析,由於發現青蒿素過程的關鍵性貢獻有爭議,屠呦呦在學術同行中聲譽不高,屢被舉報,導致評選院士過程不順。
 
五、頒獎與肯定中藥有別。屠呦呦獲諾獎,李克強總理和不少中國人對傳統漢醫藥獲國際肯定而欣喜。但評審委員會強調,屠獲獎是為表彰她受到中藥啟發下對藥物的尋找過程,而不是頒獎給中醫藥。華人不應擅自擴大解讀或自我膨脹,就如該獎評選主席齊拉特所說,「表明中國傳統中草藥也能給科學家們帶來新啟發」就夠了,畢竟中國傳統醫藥融入世界醫藥,還有漫漫長路待努力。
 
屠呦呦獲獎,也讓中國輿論為痛失青蒿素世界專利權扼腕。中國數百人在青蒿素研發付出多年代價,1977年起陸續在國內外發表系列文章。然而1994年,卻由中國軍事醫學科學院與跨國製藥巨頭、瑞士諾華公司簽署專利開發許可協議,放棄複方蒿甲醚國際市場銷售權,讓外商坐享利益,商業實利拱手讓人。這個案例提供中國企業和科研界一個教訓:對智慧產權保護,中國民眾和政府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也該眼光放遠,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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