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入境商品法 12月正式生效
2015-10-12 16:39:4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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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業部上周表示,對新修訂的出入境商品法案有信心,相信可在正式進入東盟經濟共同體(AEC)時代後促進跨境商品運輸發展。
國際貿易廳副廳長阿敦透露,該廳已經對1979年出入境商品法案進行修訂,其中對「過境」一詞的概念進行明確定義,使得商品經過泰國運輸至第三國家的過境行為規範更加準確清晰。因為過去不曾有類似的明文規定,導致對「過境」、「轉運」等相關貿易行為的範圍無法做出明確解釋。而今,轉運及過境都必須依照上述已修訂的法規內容加以執行,在符合海關法要求的同時,還能為國際貿易提供便利,迎接東盟經濟共同體的成形。
阿敦指出,經過修訂的2015年出入境商品法案(第2版本),將於今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屆時,將有上千種不符合出入境標準的一般商品可在海關的監測下自由通過,為國際自由貿易提供便利。目前大約有100種符合出入境標準的商品中,大部分都能在海關的監測下自由通行,除了可能對當地造成負面影響的商品。
因此,有必要禁止類似商品過境,或對其加強監管措施,使其在密封狀態下過境,防止通過過境渠道進行非法走私。在不違反國際規則和國際協定的情況下,通過禁止或限制過境等措施保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尤為重要。
此外,東盟各成員國均持有一份相同的禁止或限制過境的商品明細。
總之,這部法規的修訂,既能為商品運輸商提供便利,又能支持因加入東盟經濟共同體而日益擴張的貿易,對國家的整體穩固和利益起到促進作用。商業部將聯合政府機構和私營部門,於11月針對修訂版法案發布公告,列出相關商品明細,讓運輸商更清楚了解並加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