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庫廳長涉貪 4900萬判充公

2015-10-15 11:55:08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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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民事法庭昨天(14日)宣判沒收一名前高官財產4900萬銖,72歲的前任財政部財庫廳廳長尼帕被國家肅貪委員會調查發現異常致富,並告上法庭,庭訊發現尼帕無法對這筆財產來源作說明,因此決定充公處理。
 
曼谷叻差拉路民事法庭昨天對一起貪污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前任財庫廳廳長尼帕異常致富罪名成立,沒收其來歷不明的4900萬銖財產。由於是一審判決,尼帕還有機會在30天內提出上訴。
 
該案發生於2006年,國家肅貪委員會調查發現尼帕異常致富。尼帕被指控時擔任財政部副常務次長,同時擔任前總理塔信的經濟內閣顧問。經調查發現,尼帕在擔任財庫廳廳長時就突然增加4900萬銖的私有財產,存入其妻子名下的帳戶。尼帕在調查時說,增加的財產來自出售佛牌和地產所得,但無法向肅貪委員會及法庭出示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肅貪委員會進一步調查發現,尼帕擔任廳長時收取了一家民商的賄賂,因此民事法庭昨天作出判決,讓4900萬銖資金全部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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