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肅貪法生效 重罰行賄企業
2015-10-21 11:59:1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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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新一部國家肅貪條例最近生效,新增一項條款,規定向政府部門或官員行賄的民營企業及個人,將受到高額罰款及監禁處罰。為使該條款產生更有效率的執法功能,國家肅貪委員會將在今年內出台公告,按照新條例的原則健全執法機制。而民間企業組織對該法律的生效十分關注,已成立「民間企業抵制貪污聯合陣線委員會」響應新條例。
據最新生效的國家肅貪條例2015年增修版本第123/5條款規定,向政府部門或官員行賄的私營企業員工或者代表,將處以不超過10萬銖罰款,或者不超過5年監禁處罰,同時行賄的法人企業,將按照行賄可能獲利價值的1-2倍金額罰款論處。
國家肅貪委員帕迪指出,新一部肅貪條例生效,已引起民間企業團體的高度關注,該條例將使泰國防範與打擊貪污賄賂行為的法律機制更加健全,但為使該法律的執法力度更到位,肅貪委員會將成立一支委員會,考慮在今年12月出台新公告,強化執法效能。
帕迪指出,在新法律規定之下,有意行賄的私營企業恐怕要緊急抽手,因為如果行賄意圖所涉的項目金額越高,企業面臨的罰款風險就越大。代表企業行賄者也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處罰,個人罰金達10萬,而且還有5年的有期徒刑。
泰國各大商會與民間業者協會最近已對該條例的生效展開討論協商,並決定聯手組建「民間企業抵制貪污聯合陣線委員會」,以宣導該條例的內容,提醒民商企業勿以身試法,同時配合政府部門營造廉潔的商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