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經特區 巴育動用臨憲撥土地

2015-10-22 11:40:2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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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務院事務部發言人訕聖少將昨天(21日)表示,維穩委員會主席動用臨時憲法第44項條款解決土地問題,劃撥土地供發展經濟特區使用,嚴格按照以國家、人民利益為重的原則進行。強調不會採取徵地的辦法劃撥土地,建議新聞媒體在報導時要實事求是,不要片面報導以免引起社會誤解。
 
訕聖少將表示,有媒體報導總理巴育上將憑藉臨時憲法第44條規定劃撥土地用於發展經濟特區,可能引起政府與當地民眾之間的糾紛問題。實際上政府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地方繁榮,加強邊境地區與鄰國的經濟貿易往來,重視各地的工業發展,所以才決定建立經濟特區,為當地的工業、商貿、管理等提供支持便利,同時推動當地的教育發展,為國家提供更多有技術、知識和能力的工人,並加入到當地的發展建設當中。
 
在劃撥土地用於經濟特區方面,政府始終堅持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為重的原則,主要以具有經濟發展價值,屬於國有、荒廢森林等土地,不會採取徵地的方式。除非是採取和私人土地進行土地交換的方式,將靠近經濟特區範圍的土地劃歸經濟特區適用,但是因為有很多屬於侵佔國有土地,沒有土地權證、或者土地所屬權不明確問題較多,所以總理才憑藉臨時憲法第44條解決該問題,目的是加快工作速度,盡快落實經濟特區的發展建設。同時也將積極採取與當地民眾溝通協商、發放救助金、尋找新的土地供當地民眾使用等方式配合解決土地劃撥中遇到的問題。
 
訕聖少將還指出,泰國侵佔國有森林土地的問題嚴重,之前各屆政府因為政治團體為了自身的選票,或者自身的利益因素,執法力度不足而缺乏成效。但現政府解決這些問題的決心很大,但同時也不會忽視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並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照顧和補償,以便達成各方都能夠接受的條件和共識。
 
政府對建立經濟特區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給予高度重視,對於在經濟特區投資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都將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不會對任何企業給予特殊照顧,因為所有的企業都要按照規定簽署購買或者租賃土地使用權協議。但也不會引起占投資企業的便宜。
 
关键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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