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PO文要謹慎 應守10大原則
2015-10-24 11:16:5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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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打擊犯罪署副指揮官頌蓬警上將昨天(23日)下午在尚泰世界百貨中心主持「網絡發言需深思,點擊小心進監獄」宣傳活動,信息科技與通訊部代表以及各界明星等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紛紛參加該活動。
頌蓬警上將表示,隨著網絡犯罪率不斷上升,必須加大力度宣傳網絡法知識,很多人以不知法不懂法的藉口躲過了處罰,但是從現在開始,如果發現違法者,一定嚴格處罰以及關進監獄。這次活動的目的也是讓民眾提高對網絡法的重視,有兩大主要要點,第一是讓民眾了解安全使用網絡社交媒體的法律,第二是讓民眾認識網絡犯罪學會如何保護自己,以防成為網絡技術犯罪的誘餌。
頌蓬指出,以後將嚴格依法處置網絡犯罪事件,民眾需要清楚的知道法律條例,特別是侮辱皇室罪。打擊犯罪署總結了10項違法行為,包括在社交網絡上點讚、評論、轉發、分享,只要一次就將面臨被捕入獄的處罰。1、上傳色情圖片或內容,將面臨不超過10萬銖罰款或5年監禁,或者兩者兼罰﹔2、發布謠言者將面臨不超過10萬銖罰款或5年監禁,或者兩者兼罰﹔3、編輯製作虛假圖片或視頻在網上傳播,將面臨不超過6萬銖罰款或3年監禁﹔4、盜用他人著作或作品用來牟利,將同時以違反著作權法和網絡法處罰﹔5、用網絡科技誣陷他人,將面臨不超過10萬銖罰款或5年監禁,或者兩者兼施﹔
6、盜用他人隱私賬號和密碼,將面臨不超過10萬銖罰款或5年監禁,或者兩者兼罰﹔7、更改或者刪除他人網絡信息或工作成果造成他人損失,將面臨不超過10萬銖罰款或5年監禁,或者兩者兼罰﹔8、轉發虛假內容郵件,將面臨不超過10萬銖處罰﹔9、在社交網絡上建立個人新聞站發佈不實信息﹔和10、發布藐視皇室言論或文章,將面臨網絡法最嚴處罰,15年監禁。其他詳細信息可以登錄www.tcsd.in.th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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