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憲委會決推出新選舉模式

2015-10-27 10:31:0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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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擬憲法委員會昨天(26日)審議有關新憲法中選舉方式的規定,經與中央選舉委員會協商後,初步達成5項原則共識,決推出新的選舉模式,即在直接投票中敗選的政黨候選人,仍可將其獲得的票數用來計算所屬政黨的政黨名單比率。
 
草憲委員會昨天針對選舉方式進行審議討論,該會議由草憲委員會主席米猜主持,中選會主席巴攀出席,會議總結稱,目前全世界的民代選舉方法只有3種,即﹕直接投票後取得最多票數的人當選民代、按照政黨所獲票數比率核算出當選民代的該黨代表人數、以上兩種方式的混合使用。泰國以往採用第3種方式,即混合方式。
 
本次會議經審議,確認新憲法中選舉制度的規定將遵循5項原則﹕1、民代應由選民直選投票產生﹔2、選舉制度應簡單明瞭與易懂﹔3、尊重每一名選民的投票意願,投出的大多數選票都應該獲得解讀其意願﹔4、選舉制度本身應該能吸引選民行使投票權﹔5、選舉制度應符合泰國特色及泰國人的生活方式,同時不違背國際民主原理。
 
經討論之後,該會議提出新的選舉模式,其新奇之處在於,每次選舉中落選的候選人,其所獲選民投給的支持票將不浪廢,而是用來計算政黨名單比率。至於已經獲得直接投票當選的民代,其所獲票數將不再用於計算政黨名單比率,以往則是當選民代的票數與未當選民代票數全都加在一起計算政黨名單比率,預計新的選舉方式將增加各選區弱勢政黨的民代席位。
 
此外,會議還規定,如果某一名獲選人獲得的支持票少於「不支持票」(VOTE NO),則該候選人不獲當選,更會造成該候選人無法再參選,因為該候選人被當民多數選民否決。
 
對於有媒體報導,草憲委員會將在近期討論新憲法草案中關於非民代總理產生方式,以及成立國家改革與和解政策委員會等內容,草憲委員會主席米猜澄清此類消息並不屬實,草憲委員會自開始運作以來,尚未考量討論這兩項議題,因為不想再因敏感議題的審議而引發新的紛爭,希望媒體謹慎報導,不要影響草憲委員會的正常工作。
 
米猜還表示,個人難以確定將來是否會討論到非民代總理產生方式和國家改革與和解政策委員會的議題。草憲委員會沒有阻攔媒體的採訪,草憲委員會每次會議開始時都開放媒體進入拍照,也在每次會議結束後向媒體通報會議內容,依照目前的進展速度,應該能在180天內完成新憲法草案的擬定。
 
他指出,已同推動國家改革議會議長汀納攀進行溝通,希望推動國家改革議會在限定的下月10日之前,盡速提交新憲法草案的詳細修訂建議,草憲委員會也會派人到各機構和地方聽取民眾的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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