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者長租福利房 財庫廳推出

2015-10-27 10:37:5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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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財庫廳長乍格立表示,廳方決定推動不同於稠密擁擠但居住條件舒適的供低收入者居住的房屋設計,可向廳方申請用地加以開發,廳方通過考察國外的類似開發計畫得出上述構想。
 
乍格立表示,面向低收入者的宜居公寓設計,可考慮建成單棟房子,每層劃出公用的客廳面積,有客人來訪時可接待客人,設有廚房區供煮食烹調或鄰里活動時使用,每間居室只保留居住休息的功能。這種設計可能每層公寓樓層的住家數量由20間減少為17間,目前這種設計還要調查了解泰國人的居住習慣和們能否能接受。
 
乍格立還表示,財庫廳本周將研究財庫廳轄下土地可用於發展低收入者人群居住房屋的情況,當可使用土地和房屋設計圖明確後將進行社會需求調查,了解需要進行長租此類社會福利房屋的需求有多少,除了上述設計要落實外,廳方還要考慮居住者的出行方便問題,因為這涉及生活負擔開支成本,需考慮開發的房屋要有公交路線連接以方便出入。
 
針對低收入人群開發長租式的社會福利住房是政府提出的設想,將吸收房地產開發公司參與實施計畫,讓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公司社會責任即非盈利經營活動做出具體的工作,參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考慮將對公司社會責任工作投入的資金當作上述計畫的開發資金,居住者可簽居住30年的長期合約,但要支付一筆總額不超過50萬銖的長期承租金,而月收入為1萬銖餘水準的入居者可分期支付上述長期承租金,而收取的長期承租金和開發上述計畫獲得的利潤,將作為下一個房屋計畫的開發資金。
 
除了吸引私營公司參與上述計畫外,國家住宅機構和財庫廳屬下的財庫資產國有公司也可以參加,財庫廳將把上述計畫開發的居住單元的定價控制在不超過50萬銖的水準,但也要考慮建築投資費用的多少。至於長期租用國有土地開發上述計畫也不存在問題,如建築費用較高,財庫廳可適當降低土地的長期租金,爭取將居住單元的單價不超出50萬銖。
 
乍格立表示,目前私營公司的經營費用中都有社會責任項支出費用,一般的開支用途是向寺院進行善捐或植樹造林,而此次財政部要求私營公司共同來出資支持政府為社會貧窮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提供社會福利住房的計畫,相信有私營公司的出資和出力,上述計畫將可較快地實施。而財庫廳將為上述計畫提供的國有土地將以城市範圍內未加以利用的土地為主,不會選擇山林土地,也是為了讓在上述計畫開發的樓房的居住者謀生和生活出行方便。
 
关键词:低收入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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