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須聘殘障人佔1%

2015-11-11 13:30:5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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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常務次長邁迪昨天(10日)主持促進殘障人士就業計畫工作會議,強調各機構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100:1的比率雇用殘障人士,否決就要向殘障人士基金會繳納一定比率的公積金,以提高殘障人士生活質量。
 
邁迪表示,召開促進殘疾人就業計畫工作會議,是為了與各府負責殘障人士的工作人員、勞工部各府辦事處溝通了解殘障人士就業情況。按照2007年頒布的促進與提高殘障人士生活質量條例,政府部門必須按照100:1的比率雇用殘障人士工作,而之前有80%的部門單位都能做到這一點。如果哪一個部門確實不能雇用殘障人士,就必須遵照法律條例繳納相應的公積金,用於改善和提高殘障人士生活質量。
 
他還表示,泰國目前有160萬名殘障人士,其中75萬6820人為中青年,該人群中有固定職業的比率占31%,45%失業,還有20%屬於殘障情況比較嚴重。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的目標是向1萬2000人提供就業機會,但目前僅僅安排了1600人,主要是因為很多部門對促進殘障人士就業管理條例還不夠了解。而此次會議就是希望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真正做到讓殘障人士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提高整體生活品質。
 
关键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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