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任期滿 6年 處理案件3185宗

2015-11-17 00:13:06 作者:zhangjing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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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人權委員會昨天(16日)發表第6年工作報告,遺留958宗案件給新一屆人權委員會處理。委員尼蘭醫師建議對國家社會分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和處理,切勿使用管理軍隊的方式解決政治問題,以免局勢失控。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翁拉女士表示,第2任人權委員會2009年6月25日上任,到現在已經任職6年,從上一任接手的人權投訴案例有1536宗,調查處理1555宗。9月30日屆滿,受理人權投訴案4143宗,處理3185宗,剩餘958宗要留給下一屆人權委員會處理。在工作中,新聞媒體對人權委員會的工作有一定的誤會,有讚揚也有不滿,這都很正常,但是委員不能因此而不滿,因為新聞媒體對人權委員會的職權並不十分了解,掌握的資訊也不齊全,才會在此情況下對人權委員會的工作發表各種評論。
 
人權委員尼蘭醫師表示,有幸參與了政治集會事件的調查工作,包括2010年、2013-2014年暴亂,這兩次政治集會都存在人權問題,雖然有邀請國際人權專家參與,但還沒有找到真正的原因。對於政治集會必須加以管理,或者讓合理的分歧存在,不能執法過度。這一年來侵犯人權和政治權的問題依然存在,雖然緊急狀態法已經撤銷,但泰國在自由權方面依然遭到鉗制,民眾參加解決各類問題的機會受到限制。而2013-2014年反政府集會活動雖然是集會者的合法權利,但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例如阻礙選舉、包圍阻止民代參選報名等,在曼谷發生的政治集會活動已經逾越憲法權力。此外,還存在破壞他人財物的情況,集會領導人根本無法有效控制,這樣的集會活動不能被設為是和平集會。
 
下一步人權委員會將把具有建設性的意見提交給政府,包括政府必須確保和平集會,不能讓集會活動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政府應該盡量避免實施嚴苛的法律維持秩序,因為難以有效控制集會活動,所以必須要有合理的措施和法律加以管理。有關部門要調查落實集會活動中的違法問題,對違法者依法處理。參與集會者要充分認識到憲法賦予的合法權益,不能攜帶任何武器參加集會,更不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權益。
关键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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