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員選舉制度 草憲委本周敲定

2015-12-07 19:35:00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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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初步確定,在本周內完成上議員選舉制度的條款審議,希望參選上議員者能秉持政治中立立場。
 
草憲委員會發言人納拉棲昨天(6日)表示,預計能在本周內完成上議院及上議員選舉制度的條款審議,上周已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長等人交換看法,中選會對初步確定的條款內容表示贊同,而大部分草憲委員贊同上議員來自20個部門,盡可能讓上議員能作為社會各方代表,盡可能保持政治中立立場,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整體利益,而非政治團體的利益。但在上議員選舉方式上還存在很多爭議。
 
草憲委員察迪猜表示,對上議員進行推選的20個機構分為兩大部分,一是與政治經濟相關的部門,二是與社會相關的部門,包括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殘障人士權力保護、自然保護保護等團體。而上議院肩負著重要職責,上議員必須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維護整體利益,必須保持政治中立態度,抵禦政治干預。
 
此外,行政管理研究院(NIDA)針對草憲委員會正在審議新憲法草案關於上議員與上議院條款的內容,於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全國範圍內對1250名民眾展開隨機調研,42.24%的受訪者希望上議院能認真履行制定和審議法律法規的職責,25.6%認為應該認真履行對政治家與政府官員的任免職責,22.96%認為應該認真履行法律修訂的職責。
 
在對上議員的資格要求方面,51.28%希望能具有正直誠信的基本素質,24.08%希望能獲得社會多方的認可,23.44%認為應該保持政治中立原則,72.16%認為上議員人選應來自社會各方面,16.32%認為應該具有專業學識,9.04%認為應該選自各行各業。
 
而對於上議員的人數限定,37.84%的受訪者認為應限定在150人,25.76%認為應限定在100-200人,依照相應比例進行區分。上議員任期,73.84%認為應限定在4年,10.96%認為是6年,6.16%認為限定為6年,但第3年要以抽籤方式更換半數人選。
 
关键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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