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初稿 每年只能不信任彈劾一次

2015-12-11 12:11:4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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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初步確定,民會每年只可以進行一次不信任彈劾,範圍包括政府總理、內閣各部長或團體內閣。
 
草憲委員會主席米猜昨天(10日)表示,草憲委員會已初步確定在新憲法草案中,規定民會每年只可舉行一次不信任彈劾,範圍包括政府總理、內閣各部長或團體內閣。民會反對派可以在不足五分之一的民代支持下,要求民會主席召開特別會議,向政府提交工作建議,而不必經過民會全體民代的表決。此項規定是對反對派領導人的高度尊重,同時也有益於促進國家行政管理更加有效。
 
在不信任彈劾後,若沒有通過不信任彈劾表決,也不必交由肅貪委員會進行後續調查,因為肅貪委員會本身就有權對各項舞弊展開調查,並通過最高檢察院向法庭送審。
 
米猜表示,在新憲法草案的擬定中,沒有限定民會主席的人選是來自執政黨還是反對黨,只要能獲得多數民代的投票,即可出任主席職務。
 
关键词: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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